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89年度聲字第79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89年聲字第79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1月08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聲字第七九九號
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右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甲○○因偽造有價證券罪,所處有期徒刑伍年;又因業務侵占罪,所處有期徒刑拾月;又因偽造有價證券罪,所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
理由受刑人甲○○因偽造有價證券等罪,經本院及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先後判處如主文所示之刑,詳如附表所示,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八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官林榮龍
法官黃日隆法官江錫麟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謝雅惠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九日~IVX6Q6L10T30G2;
受刑人 劉祥雄 (改名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宣│犯罪日期│偵查│最後事實審│確定判決││罪名│告├────┼──┬─────┼─┬───┬────┼─┬───┬────┤││刑│年月日│偵機│年字號│法│案號│判決日期│法│案號│確定日期│││││查關││院│年字號│年月日│院│年字號│年月日│├──┼──┼────┼──┼─────┼─┼───┼────┼─┼───┼────┤│偽證│有五││臺│6│臺│││││││造券│期年││中│4│中│4││││││有│徒│9│地│偵3│地│訴4│69│同│上│35││價│刑││檢│0│院│9││││││││││2│││││││├──┼──┼────┼──┼─────┼─┼───┼────┼─┼───┼────┤│業│有十│││││││││││務│期月│││││││││││侵│徒│同││││││││右││占│刑││││││││││││││││││││││├──┼──┼────┼──┼─────┼─┼───┼────┼─┼───┼────┤│偽證│有叁││臺│0│臺│││最│2│││造券│期年││中│6│中│上6││高│台9│││有│徒貳│7│地│偵0│高│9│6│法│3│9││價│刑月││檢│7│分│訴3││院│上5││││││││院││││││└──┴──┴────┴──┴─────┴─┴───┴────┴─┴───┴────┘
受刑人現在台中監獄執行中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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