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司催字第11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2月01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催字第111號聲請人林妙憶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聲請費新臺幣壹仟元。中華民國102年2月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盧妙宜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司催字第11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2月01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催字第111號聲請人林妙憶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聲請費新臺幣壹仟元。中華民國102年2月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盧妙宜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