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6年聲字第13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2月06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聲字第131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賀崑恩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6年度執聲字第2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賀崑恩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柒年陸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賀崑恩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經其依法請求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1條第5款規定,聲請裁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等語。
二、按刑法第2條第1項規定:「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查受刑人犯如附表所示之行為後,刑法第50條關於數罪併罰之規定,業於民國102年1月23日修正公布施行,並於同年月25日生效。修正前刑法第50條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修正後刑法第50條則增訂第1項但書及第2項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是修正後刑法已確立數罪併罰案件之適用範圍,對於裁判前所犯數罪存有修正後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各款所列情形時,除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外,已不得併合處罰之,是依修正後之規定,於裁判前所犯數罪兼有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時,其是否依刑法第51條定應執行刑,繫乎受刑人之請求與否,而非不問被告之利益與意願,一律併合處罰之,經比較新、舊法結果,以新法較有利於受刑人,自應適用修正後刑法第50條之規定。次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其應執行刑,刑法第53條定有明文。
三、次按刑事訴訟法第370條規定:「由被告上訴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者,第二審法院不得諭知較重於原審判決之刑。但因原審判決適用法條不當而撤銷之者,不在此限。」、「前項所稱刑,指宣告刑及數罪併罰所定應執行之刑。」、「第一項規定,於第一審或第二審數罪併罰之判決,一部上訴經撤銷後,另以裁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時,準用之。」對第二審上訴案件之定應執行之刑,明定有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又分屬不同案件之數罪併罰,倘一裁判宣告數罪之刑,曾經定其執行刑,再與其他裁判宣告之刑定其執行刑時,在法理上亦應同受此原則之拘束(最高法院105年度台抗字第973號裁定意旨參照)。
四、經查,受刑人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先後經如附表所示法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有各該案號判決書附卷可憑。又本院前以102年度金上訴緝字第1號、103年度上訴緝字第4號判決就其中如附表編號1至6、40至79所示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所處之刑,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4年;如附表編號7至39得易科罰金部分所處之刑,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4年,如得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而如附表編號7至79所示之罪上訴後,經最高法院以105年度台上字第491號判決上訴駁回而確定;如附表編號1至6所示之罪因不得上訴最高法院而確定,嗣經本院以104年度聲字第177裁定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3年確定,是本件並無刑事訴訟法第370條第1項但書所定因原審判決適用法條不當而撤銷之情形,自應適用刑事訴訟法第370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故本件定執行刑應受原判決即本院102年度金上訴緝字第1號、103年度上訴緝字第4號判決所定執行刑之拘束,附此敘明。又附表編號7至39為得易科罰金之罪,附表編號1至6、40至79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有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第1款規定之情形。茲檢察官依受刑人請求(見本院卷第6頁),以本院為最後事實審法院,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認聲請為正當,並審酌受刑人犯罪之次數、情節、所犯數罪整體之非難評價,定其應執行之刑。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刑法第2條第1項但書、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6年2月6日
刑事第十三庭審判長法官吳淑惠
法官黃翰義法官張江澤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林明慧中華民國106年2月7日附表:
┌───────┬────────┬────────┬────────┐│編號│1│2│3│├───────┼────────┼────────┼────────┤│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98.12.11│98.11.19│99.02.02│├───────┼────────┼────────┼────────┤│偵察機關案號│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法院│本院│本院│本院││├───┼────────┼────────┼────────┤│最後事│案號│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實審││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判決│103.08.27│103.08.27│103.08.27│││日期││││├───┼───┼────────┼────────┼────────┤││法院│本院│本院│本院││├───┼────────┼────────┼────────┤│確定│案號│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判決││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判決確│103.08.27│103.08.27│103.08.27│││定日期││││├───┴───┼────────┼────────┼────────┤│本院判決附表二│24│29│34││之對應編號││││├───────┼────────┴────────┴────────┤│備註│編號1至6經定其應執行之刑為有期徒刑3年。│└───────┴──────────────────────────┘┌────────┬────────┬────────┬────────┐│4│5│6│7│├────────┼────────┼────────┼────────┤│詐欺│詐欺│詐欺│偽造文書│├────────┼────────┼────────┼────────┤│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2月│├────────┼────────┼────────┼────────┤│99.01.07│99.06.06│99.04.01│99.03.30│├────────┼────────┼────────┼────────┤│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本院│本院│本院│本院│├────────┼────────┼────────┼────────┤│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103.08.27│103.08.27│103.08.27│103.08.27││││││├────────┼────────┼────────┼────────┤│本院│本院│本院│最高法院│├────────┼────────┼────────┼────────┤│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5年度台上字第4││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91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103.08.27│103.08.27│103.08.27│105.02.25││││││├────────┼────────┼────────┼────────┤│52│42│37│10│├────────┴────────┴────────┼────────┤│編號1至6經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3年。│編號7至39經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4│││年。│└──────────────────────────┴────────┘┌────────┬────────┬────────┬────────┐│8│9│10│11│├────────┼────────┼────────┼────────┤│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詐欺│├────────┼────────┼────────┼────────┤│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99.04.21│99.04.22│99.06.01│99.01.07│├────────┼────────┼────────┼────────┤│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本院│本院│本院│本院│├────────┼────────┼────────┼────────┤│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103.08.27│103.08.27│103.08.27│103.08.27││││││├────────┼────────┼────────┼────────┤│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91號│91號│91號│91號│├────────┼────────┼────────┼────────┤│105.02.25│105.02.25│105.02.25│105.02.25││││││├────────┼────────┼────────┼────────┤│11│12│13│33│├────────┴────────┴────────┴────────┤│編號7至39經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4年。│└───────────────────────────────────┘┌────────┬────────┬────────┬────────┐│12│13│14│15│├────────┼────────┼────────┼────────┤│詐欺│詐欺│詐欺│詐欺│├────────┼────────┼────────┼────────┤│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99.05.05至99.05.│99.01.10│99.01.04│99.01.05││31││││├────────┼────────┼────────┼────────┤│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本院│本院│本院│本院│├────────┼────────┼────────┼────────┤│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103.08.27│103.08.27│103.08.27│103.08.27│├────────┼────────┼────────┼────────┤│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91號│91號│91號│91號││││││├────────┼────────┼────────┼────────┤│105.02.25│105.02.25│105.02.25│105.02.25││││││├────────┼────────┼────────┼────────┤│40│44│47│48│├────────┴────────┴────────┴────────┤│編號7至39經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4年。│└───────────────────────────────────┘┌────────┬────────┬────────┬────────┐│16│17│18│19│├────────┼────────┼────────┼────────┤│詐欺│詐欺│詐欺│偽造文書│├────────┼────────┼────────┼────────┤│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3月│├────────┼────────┼────────┼────────┤│99.01.05│99.01.05│99.01.24│99.03.25││││││├────────┼────────┼────────┼────────┤│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本院│本院│本院│本院│├────────┼────────┼────────┼────────┤│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103.08.27│103.08.27│103.08.27│103.08.27│├────────┼────────┼────────┼────────┤│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91號│91號│91號│91號│├────────┼────────┼────────┼────────┤│105.02.25│105.02.25│105.02.25│105.02.25││││││├────────┼────────┼────────┼────────┤│49│51│53│8│├────────┴────────┴────────┴────────┤│編號7至39經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4年。│└───────────────────────────────────┘┌────────┬────────┬────────┬────────┐│20│21│22│23│├────────┼────────┼────────┼────────┤│偽造文書│偽造文書│詐欺│詐欺│├────────┼────────┼────────┼────────┤│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99.12.30│99.01.07│99.01.07│99.04.12│├────────┼────────┼────────┼────────┤│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本院│本院│本院│本院│├────────┼────────┼────────┼────────┤│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103.08.27│103.08.27│103.08.27│103.08.27││││││├────────┼────────┼────────┼────────┤│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91號│91號│91號│91號│├────────┼────────┼────────┼────────┤│105.02.25│105.02.25│105.02.25│105.02.25││││││├────────┼────────┼────────┼────────┤│15│19│31│38│├────────┴────────┴────────┴────────┤│編號7至39經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4年。│└───────────────────────────────────┘┌────────┬────────┬────────┬────────┐│24│25│26│27│├────────┼────────┼────────┼────────┤│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98.11.17│98.11.18│99.01.06│99.01.15│├────────┼────────┼────────┼────────┤│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本院│本院│本院│本院│├────────┼────────┼────────┼────────┤│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103.08.27│103.08.27│103.08.27│103.08.27││││││├────────┼────────┼────────┼────────┤│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91號│91號│91號│91號│├────────┼────────┼────────┼────────┤│105.02.25│105.02.25│105.02.25│105.02.25││││││├────────┼────────┼────────┼────────┤│1│2│6│16│├────────┴────────┴────────┴────────┤│編號7至39經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4年。│└───────────────────────────────────┘┌────────┬────────┬────────┬────────┐│28│29│30│31│├────────┼────────┼────────┼────────┤│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99.12.28│99.03.10│99.04.19│99.04.23│├────────┼────────┼────────┼────────┤│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本院│本院│本院│本院│├────────┼────────┼────────┼────────┤│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103.08.27│103.08.27│103.08.27│103.08.27││││││├────────┼────────┼────────┼────────┤│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91號│91號│91號│91號│├────────┼────────┼────────┼────────┤│105.02.25│105.02.25│105.02.25│105.02.25││││││├────────┼────────┼────────┼────────┤│18│20│21│22│├────────┴────────┴────────┴────────┤│編號7至39經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4年。│└───────────────────────────────────┘┌────────┬────────┬────────┬────────┐│32│33│34│35│├────────┼────────┼────────┼────────┤│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99.04.22│99.03.26│98.12.17│98.12.24│├────────┼────────┼────────┼────────┤│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本院│本院│本院│本院│├────────┼────────┼────────┼────────┤│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103.08.27│103.08.27│103.08.27│103.08.27││││││├────────┼────────┼────────┼────────┤│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91號│91號│91號│91號│├────────┼────────┼────────┼────────┤│105.02.25│105.02.25│105.02.25│105.02.25││││││├────────┼────────┼────────┼────────┤│23│9│14│17│├────────┴────────┴────────┴────────┤│編號7至39經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4年。│└───────────────────────────────────┘┌────────┬────────┬────────┬────────┐│36│37│38│39│├────────┼────────┼────────┼────────┤│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99.01.07│99年5月間│99.05.07│99.01.04│├────────┼────────┼────────┼────────┤│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本院│本院│本院│本院│├────────┼────────┼────────┼────────┤│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103.08.27│103.08.27│103.08.27│103.08.27││││││├────────┼────────┼────────┼────────┤│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91號│91號│91號│91號│├────────┼────────┼────────┼────────┤│105.02.25│105.02.25│105.02.25│105.02.25││││││├────────┼────────┼────────┼────────┤│32│39│41│45│├────────┴────────┴────────┴────────┤│編號7至39經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4年。│└───────────────────────────────────┘┌────────┬────────┬────────┬────────┐│40│41│42│43│├────────┼────────┼────────┼────────┤│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98.11.26│99.01.07│98.12.25│98年12月7日至98│││││年12月8日│├────────┼────────┼────────┼────────┤│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本院│本院│本院│本院│├────────┼────────┼────────┼────────┤│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103.08.27│103.08.27│103.08.27│103.08.27││││││├────────┼────────┼────────┼────────┤│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91號│91號│91號│91號│├────────┼────────┼────────┼────────┤│105.02.25│105.02.25│105.02.25│105.02.25││││││├────────┼────────┼────────┼────────┤│4│7│30│27│├────────┼────────┼────────┼────────┤││││││││││││││││││││└────────┴────────┴────────┴────────┘┌────────┬────────┬────────┬────────┐│44│45│46│47│├────────┼────────┼────────┼────────┤│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99.02.03│99.04.21│99.02.05│99.05.27│├────────┼────────┼────────┼────────┤│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本院│本院│本院│本院│├────────┼────────┼────────┼────────┤│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103.08.27│103.08.27│103.08.27│103.08.27││││││├────────┼────────┼────────┼────────┤│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91號│91號│91號│91號│├────────┼────────┼────────┼────────┤│105.02.25│105.02.25│105.02.25│105.02.25││││││├────────┼────────┼────────┼────────┤│35│36│46│54│├────────┼────────┼────────┼────────┤│││││└────────┴────────┴────────┴────────┘┌────────┬────────┬────────┬────────┐│48│49│50│51│├────────┼────────┼────────┼────────┤│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9月│├────────┼────────┼────────┼────────┤│98年12月下旬│98.12.04│98.10.02│98.12.16│├────────┼────────┼────────┼────────┤│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本院│本院│本院│本院│├────────┼────────┼────────┼────────┤│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103.08.27│103.08.27│103.08.27│103.08.27││││││├────────┼────────┼────────┼────────┤│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91號│91號│91號│91號│├────────┼────────┼────────┼────────┤│105.02.25│105.02.25│105.02.25│105.02.25││││││├────────┼────────┼────────┼────────┤│50│5│43│28│├────────┼────────┼────────┼────────┤│││││└────────┴────────┴────────┴────────┘┌────────┬────────┬────────┬────────┐│52│53│54│55│├────────┼────────┼────────┼────────┤│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2月│├────────┼────────┼────────┼────────┤│98.11.25│98.12.14│99.08.25│99.10.04│├────────┼────────┼────────┼────────┤│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本院│本院│本院│本院│├────────┼────────┼────────┼────────┤│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103.08.27│103.08.27│103.08.27│103.08.27││││││├────────┼────────┼────────┼────────┤│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91號│91號│91號│91號│├────────┼────────┼────────┼────────┤│105.02.25│105.02.25│105.02.25│105.02.25││││││├────────┼────────┼────────┼────────┤│3│25│68│69│├────────┼────────┼────────┼────────┤│││││└────────┴────────┴────────┴────────┘┌────────┬────────┬────────┬────────┐│56│57│58│59│├────────┼────────┼────────┼────────┤│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8月│├────────┼────────┼────────┼────────┤│99.10.04│99.10.07│99.10.29│99年7月15至16日│├────────┼────────┼────────┼────────┤│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本院│本院│本院│本院│├────────┼────────┼────────┼────────┤│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103.08.27│103.08.27│103.08.27│103.08.27││││││├────────┼────────┼────────┼────────┤│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91號│91號│91號│91號│├────────┼────────┼────────┼────────┤│105.02.25│105.02.25│105.02.25│105.02.25││││││├────────┼────────┼────────┼────────┤│70│73│78│55│├────────┼────────┼────────┼────────┤│││││└────────┴────────┴────────┴────────┘┌────────┬────────┬────────┬────────┐│60│61│62│63│├────────┼────────┼────────┼────────┤│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有期徒刑1年8月│有期徒刑1年8月│有期徒刑1年8月│有期徒刑1年8月│├────────┼────────┼────────┼────────┤│99.07.20│99.07.22│99.07.28│99.07.28│├────────┼────────┼────────┼────────┤│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本院│本院│本院│本院│├────────┼────────┼────────┼────────┤│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103.08.27│103.08.27│103.08.27│103.08.27││││││├────────┼────────┼────────┼────────┤│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91號│91號│91號│91號│├────────┼────────┼────────┼────────┤│105.02.25│105.02.25│105.02.25│105.02.25││││││├────────┼────────┼────────┼────────┤│56│57│58│59│├────────┼────────┼────────┼────────┤│││││└────────┴────────┴────────┴────────┘┌────────┬────────┬────────┬────────┐│64│65│66│67│├────────┼────────┼────────┼────────┤│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有期徒刑1年8月│有期徒刑1年8月│有期徒刑1年8月│有期徒刑1年8月│├────────┼────────┼────────┼────────┤│99.07.29│99.07.30│99年8月2至20日│99年8月3至30日│├────────┼────────┼────────┼────────┤│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本院│本院│本院│本院│├────────┼────────┼────────┼────────┤│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103.08.27│103.08.27│103.08.27│103.08.27││││││├────────┼────────┼────────┼────────┤│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91號│91號│91號│91號│├────────┼────────┼────────┼────────┤│105.02.25│105.02.25│105.02.25│105.02.25││││││├────────┼────────┼────────┼────────┤│60│61│62│63│├────────┼────────┼────────┼────────┤│││││└────────┴────────┴────────┴────────┘┌────────┬────────┬────────┬────────┐│68│69│70│71│├────────┼────────┼────────┼────────┤│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有期徒刑1年8月│有期徒刑1年8月│有期徒刑1年8月│有期徒刑1年8月│├────────┼────────┼────────┼────────┤│99年8月9至10日│99年8月11至13日│99.08.12│99.08.13│├────────┼────────┼────────┼────────┤│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本院│本院│本院│本院│├────────┼────────┼────────┼────────┤│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103.08.27│103.08.27│103.08.27│103.08.27││││││├────────┼────────┼────────┼────────┤│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91號│91號│91號│91號│├────────┼────────┼────────┼────────┤│105.02.25│105.02.25│105.02.25│105.02.25││││││├────────┼────────┼────────┼────────┤│64│65│66│67│├────────┼────────┼────────┼────────┤│││││└────────┴────────┴────────┴────────┘┌────────┬────────┬────────┬────────┐│72│73│74│75│├────────┼────────┼────────┼────────┤│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有期徒刑1年8月│有期徒刑1年8月│有期徒刑1年8月│有期徒刑1年8月│├────────┼────────┼────────┼────────┤│99.10.06│99.10.06│99.10.18│99年10月21至23日│├────────┼────────┼────────┼────────┤│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本院│本院│本院│本院│├────────┼────────┼────────┼────────┤│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103.08.27│103.08.27│103.08.27│103.08.27││││││├────────┼────────┼────────┼────────┤│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91號│91號│91號│91號│├────────┼────────┼────────┼────────┤│105.02.25│105.02.25│105.02.25│105.02.25││││││├────────┼────────┼────────┼────────┤│71│72│74│75│├────────┼────────┼────────┼────────┤│││││└────────┴────────┴────────┴────────┘┌────────┬────────┬────────┬────────┐│76│77│78│79│├────────┼────────┼────────┼────────┤│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有期徒刑1年8月│有期徒刑1年8月│有期徒刑2年│有期徒刑11月│├────────┼────────┼────────┼────────┤│99.10.27│99.10.28(聲請書│99年10月初│98.12.25│││誤載為99.10.21)│││├────────┼────────┼────────┼────────┤│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臺北地檢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字第24664號、第2││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6201號、第26616││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號、100年度偵字││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第7090號│├────────┼────────┼────────┼────────┤│本院│本院│本院│本院│├────────┼────────┼────────┼────────┤│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102年度金上訴緝││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字第1號、103年上││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訴緝字第4號│├────────┼────────┼────────┼────────┤│103.08.27│103.08.27│103.08.27│103.08.27││││││├────────┼────────┼────────┼────────┤│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105年度台上字第4││91號│91號│91號│91號│├────────┼────────┼────────┼────────┤│105.02.25│105.02.25│105.02.25│105.02.25││││││├────────┼────────┼────────┼────────┤│76│77│7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