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度聲字第737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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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聲字第73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5月14日
裁判案由:聲請假釋期中交付保護管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聲字第737號聲請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鄧長安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彰化縣○○市○○里○○街00巷000號上列受刑人因竊盜案件,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束(110年度執聲付字第15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鄧長安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聲請意旨略稱:受刑人鄧長安前犯竊盜罪,經判處有期徒刑6年11月確定後,移送執行。茲聲請人以受刑人業經法務部於民國110年5月12日以法矯署教字第11001544890號函核准假釋,聲請於其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等情。本院審核有關文件,認聲請為正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刑法第93條第2項、第96條但書,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0年5月14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紀佳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110年5月14日
書記官葉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