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48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9年訴字第48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8月28日

裁判案由:塗銷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訴字第480號原告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被告 許麗卿
許**許**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被告許**、許**之真實姓名及其住所或居所。
二、提出記載許**、許**之真實姓名及其住所或居所之起訴狀,及其繕本2份。
中華民國109年8月28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廖國勝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8月28日
書記官洪明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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