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2年度訴字第308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308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2月10日

裁判案由:遷讓房屋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三0八六號
原告台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 楊進興 律師被告甲○○被告丙○○被告東偙貿易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丁○○人訴訟代理人 江仁俊 律師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三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二九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王貞秀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三日
書記官劉寶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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