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83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83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4月20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830號原告中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丁○○訴訟代理人庚○○
甲○○己○○被告戊○○
丙○○
樓乙○○
樓訴訟代理人 廖修譽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6年5月23日下午2時35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96年4月20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施月燿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4月24日
書記官韓金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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