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1年度訴字第2768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1年訴字第276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5月28日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二七六八號
原告 陳金輝 即成鑫工程行?
訴訟代理人 楊志航 律師複代理人 楊清民 訴訟代理人 陳光祥 被告銘上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設台中市○○路○○○號○○○號地下法定代理人 杜財明 訴訟代理人 楊銷樺 律師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四日下午二時,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民事第四庭~B法官王有民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日~B法院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