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5年司聲字第34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3月10日
裁判案由:確定訴訟費用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司聲字第344號聲請人 顏蔡 菊相對人成 顏絲綠 相對人 顏雪 吟相對人 顏厥偉 相對人 顏秀 吉相對人 顏陳 素霞相對人 林莉 穎相對人 林金 標相對人 林雨 蓁相對人 林辰 春相對人 顏宇 生相對人 顏貴 味相對人 羅松 岳相對人 羅竣 鴻相對人 羅翔 駿相對人顏 宇正 相對人 顏宇泓 相對人 顏陳葉 相對人 顏君 雄相對人 顏錫 賜相對人顏 錫義 相對人游 顏如 雪相對人顏 雪柔 相對人顏 健明 相對人顏 雪連 相對人顏 雪寶 相對人顏 雪妮 相對人顏 貽鏗 相對人劉 宗璿 相對人劉 銀結 相對人 劉栖境 相對人顏 貽強 相對人 顏貽 彪相對人 顏貽定 相對人顏 貽東 相對人 顏素 惠(SophiaYen)相對人 顏貽坤 (I-KuenYen)相對人 顏金昇 相對人顏 金明 相對人 林素 月相對人 顏皓偉 相對人 顏皓儀 相對人 顏秀美 相對人 顏秀惠 相對人 張美 麗相對人 顏玉婷 相對人 顏玉喬 相對人 顏玉涵 相對人 顏清 堂相對人 顏清龍 相對人謝賴 惠美 相對人 賴柏榮 相對人賴惠相對人 賴葳 蓁相對人 賴銘泉 相對人張 賴惠珍 相對人 賴瓊 齡相對人 李賴 瓊鳳 相對人賴 瓊圓 相對人 陳素裡 相對人陳 煌昌 相對人 許賜美 相對人曹 雅婷 相對人曹 宗穎 相對人 曹家瑞 相對人 朱曹 秀蓮相對人曹 永勝 相對人 許黃 罔相對人 許進賀 相對人 蕭許 阿蕉 相對人 陳許 巧相對人許 永豐 相對人 許彥 彬相對人 許雅 卉相對人 許佩 蓉相對人許 佩宜 兼上一人 陳幼 娟法定代理人相對人 許詠 綺相對人 許彩 緁相對人 許天 祐相對人 李建 全相對人 李建宏 相對人 李春 暖相對人 李建仁 相對人 顏寶 蓮相對人 顏畯 榤相對人 邱明 輝相對人 顏紹 軒相對人 顏紹桁 相對人 顏麗 絨相對人 顏明 進相對人 顏如玉 相對人顏陳 芙蓉 相對人 顏明全 相對人顏泉相對人顏 泳酲 相對人 顏許 彩雲 相對人 顏嘉 良相對人顏 秀呅 相對人蘇 顏愛 相對人謝 清松 相對人 謝家 安相對人 謝家源 相對人顏 寶猜 相對人顏 水源 相對人 顏進利 相對人謝 金芳 相對人顏貽㨗相對人顏 憲章 相對人 王麗美 相對人顏 菀均 相對人顏 瑋良 相對人 顏憲 誠相對人 顏糖 相對人顏 貽發 相對人顏 貽品 相對人許 黃井 相對人 黃玉 花相對人黃 金村 相對人黃 金樹 相對人 黃櫻 花相對人 陳博 政相對人 陳燦 輝相對人 陳彩 娥相對人 陳碧 霞相對人 陳婉 寶相對人 陳婉瑜 相對人 黃燈 祥相對人 楊黃 玉蘭 相對人 黃金 明相對人 蘇政溫 相對人 蘇于 鈞相對人蘇 大森 相對人蘇 麗宜 相對人蘇 政閔 相對人 顏惠美 相對人顏 惠眞 相對人顏 惠芳 相對人顏 明郁 相對人 顏正 男相對人 顏貽軒 相對人 顏貽頂 相對人 蔡顏秀 珠相對人謝 秀紗 相對人 顏良 聿相對人 顏享 旭相對人 顏克 釗相對人 顏慈 慧相對人 顏素貞 相對人 顏素卿 相對人 顏美 英相對人 顏貫 庭相對人 顏貽達 相對人 顏貽火 相對人 顏美女 相對人 顏美麗 相對人 顏貽國 相對人 顏英 俊相對人 顏憲豐 相對人 顏憲邦 相對人 顏憲傳 相對人 顏憲富 相對人 顏秋男 相對人 顏嘉男 相對人 顏文雄 相對人 顏文字 相對人 顏憲得 相對人 顏憲隆 相對人 許素貞 相對人 顏榮一 相對人 顏林素 津相對人 陳敏珠 相對人 顏金棻 相對人 顏有宏 相對人顏 宏銘 相對人 顏俊輝 相對人 顏光陽 相對人 顏貽騰 相對人周 陳圓 相對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即 顏万 鉄遺產管理人法定代理人 吳文貴 相對人 蕭木 山相對人 蕭名 君相對人 蕭木連 相對人 蕭木榮 相對人顏 許彩英 相對人 顏瑞宏 相對人 顏福伸 相對人 顏祺 懿芳 相對人 顏燕子 相對人顏 小玲 相對人 賴瑜 萱相對人 賴瓊瑛 相對人 顏煒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聲請人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分別應負擔之訴訟費用額確定如附表所示,及自本裁定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加計之利息。
理由
一、按法院未於訴訟費用之裁判確定其費用額者,第一審受訴法院於該裁判有執行力後,應依聲請以裁定確定之;確定之訴訟費用額,應於裁定送達之翌日起,加給按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當事人分擔訴訟費用者,法院應於裁判前命他造於一定期間內,提出費用計算書、交付聲請人之計算書繕本或影本及釋明費用額之證書;他造遲誤前項期間者,法院得僅就聲請人一造之費用裁判之。但他造嗣後仍得聲請確定其訴訟費用額,民事訴訟法第91條、92條分別定有明文。
二、聲請人與相對人 成顏絲綠 等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經本院100年度訴字第35號判決確定,諭知訴訟費用由兩造按判決附表四所示之比例負擔,經本院依職權調閱上開卷宗審查,聲請人所預納、支出之訴訟費用,詳如費用計算書所示。準此,相對人各應賠償聲請人金額,依費用計算書核計後,確定如附表所示,並均應加給自本裁定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法定利率即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爰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
三、如不服本裁定,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華民國106年3月10日
民事第三庭司法事務官陳怡君費用計算書:
┌─────┬─────────┬─────┐│項目│金額(新台幣/元)│預納人│├─────┼─────────┼─────┤│一審裁判費│14,662│顏 蔡菊 │├─────┼─────────┼─────┤│鑑價費│59,535│ 顏蔡菊 │├─────┼─────────┼─────┤│地政規費│8,225│││(100年2月││顏蔡菊││17日繳納)│││├─────┼─────────┼─────┤│地政規費│28,800│││(100年3月││顏蔡菊││23日繳納)│││├─────┼─────────┼─────┤│地政規費│13,825│││(101年6月││顏蔡菊││11日繳納)│││├─────┼─────────┼─────┤│登報費│3,750│顏蔡菊│├─────┴─────────┴─────┤│合計:128,797元│└─────────────────────┘附表:
┌────┬─────┬─────┬─────┐│共有人│訴訟費用│應負擔之│應賠償顏蔡│││分擔比例│訴訟費用│菊之金額││││(新臺幣/│(新臺幣/││││元)│元)││││││├────┼─────┼─────┼─────┤│ 顏宙 (於│成顏絲綠、│4,025│4,025││起訴前已│ 顏雪吟 、顏││││死亡,繼│厥偉、顏秀││││承人:│吉、 顏陳素 ││││成顏絲綠│霞、 林莉穎 ││││、顏雪吟│、 林金標 、││││、顏厥偉│ 林雨蓁 、林││││、 顏秀吉 │ 辰春 、顏宇││││、顏陳素│生、 顏貴味 ││││霞、林莉│、 羅松岳 ││││穎、林金│、 羅竣鴻 、││││標、林雨│ 羅翔駿 、顏││││蓁、林辰│宇正、顏宇││││春、顏宇│泓、顏陳葉││││生、顏貴│、 顏君雄 、││││味、羅松│ 顏錫賜 、顏││││岳、羅竣│錫義、 游顏 ││││鴻、羅翔│ 如雪 、顏雪││││駿、顏宇│柔、 顏健明 ││││正、顏宇│、 顏雪連 、││││泓、顏陳│ 顏雪寶 、顏││││葉、顏君│雪妮、顏貽││││雄、顏錫│鏗、 劉宗璿 ││││賜、顏錫│、 劉銀結 、││││義、游顏│劉栖境、顏││││如雪、顏│貽強、顏貽││││雪柔、顏│彪連帶負擔││││健明、顏│480分之15││││雪連、顏│││││雪寶、顏│││││雪妮、顏│││││貽鏗、劉│││││宗璿、劉│││││銀結、劉│││││栖境、顏│││││貽強、顏│││││貽彪││││├────┼─────┼─────┼─────┤│顏万│480分之15│4,025│4,025││鉄遺產│││││管理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 顏上 (於│顏貽定、顏│4,025│4,025││起訴前死│貽東、顏素││││亡,繼承│惠(Sophia││││人:顏貽│Yen)、顏貽││││定、顏貽│坤(I-Kue││││東、顏素│Yen)連帶負││││惠(Soph│擔480分之││││iaYen)、│15││││顏貽坤(│││││I-KueYen│││││)││││├────┼─────┼─────┼─────┤│顏貽國│480分之12│3,220│3,220│├────┼─────┼─────┼─────┤│ 顏貽利 (│顏金昇、顏│2,010│2,010││於起訴前│金明、林素││││已死亡,│月、顏皓偉││││繼承人:│、顏皓儀、││││顏金昇、│顏秀美、顏││││ 顏金明 、│秀惠、張美││││ 林素月 、│麗、顏玉婷││││顏皓偉、│、顏玉喬、││││顏皓儀、│顏玉涵、顏││││顏秀美、│清堂、顏清││││顏秀惠、│龍連帶負擔││││ 張美麗 、│64分之1││││顏玉婷、│││││顏玉喬、│││││顏玉涵、│││││ 顏清堂 、│││││顏清龍││││├────┼─────┼─────┼─────┤│ 顏貫庭 │28分之1│4,600│4,600│├────┼─────┼─────┼─────┤│顏貽火│28分之1│4,600│4,600│├────┼─────┼─────┼─────┤│顏美麗│28分之1│4,600│4,600│├────┼─────┼─────┼─────┤│顏有宏│480分之10│2,683│2,683│├────┼─────┼─────┼─────┤│顏俊輝│6000分之│12,515│12,515│││583│││├────┼─────┼─────┼─────┤│顏貽騰│6000分之│12,515│12,515│││583│││├────┼─────┼─────┼─────┤│顏光陽│6000分之│6,268│6,268│││292│││├────┼─────┼─────┼─────┤│顏煒倫│6000分之│6,268│6,268│││292│││├────┼─────┼─────┼─────┤│顏憲豐│200分之1│644│644│├────┼─────┼─────┼─────┤│顏憲邦│200分之1│644│644│├────┼─────┼─────┼─────┤│顏憲傳│200分之1│644│644│├────┼─────┼─────┼─────┤│顏憲富│200分之1│644│644│├────┼─────┼─────┼─────┤│顏秋男│480分之20│5,367│5,367│├────┼─────┼─────┼─────┤│顏嘉男│80分之1│1,610│1,610│├────┼─────┼─────┼─────┤│顏文雄│96分之1│1,342│1,342│├────┼─────┼─────┼─────┤│顏文字│96分之1│1,342│1,342│├────┼─────┼─────┼─────┤│顏憲得│480分之4│1,073│1,073│├────┼─────┼─────┼─────┤│顏憲隆│480分之8│2,147│2,147│├────┼─────┼─────┼─────┤│許素貞│28分之1│4,600│4,600│├────┼─────┼─────┼─────┤│顏榮一│480分之12│3,220│3,220│├────┼─────┼─────┼─────┤│ 顏享旭 │56分之1│2,300│2,300│├────┼─────┼─────┼─────┤│ 顏克釗 │56分之1│2,300│2,300│├────┼─────┼─────┼─────┤│顏林素│200分之1│644│644││津││││├────┼─────┼─────┼─────┤│陳敏珠│240分之3│1,610│1,610│├────┼─────┼─────┼─────┤│顏蔡菊│28分之2│9,200│9,200│├────┼─────┼─────┼─────┤│謝 賴惠美 │謝賴惠美、│16,100│16,100││、賴柏榮│賴柏榮、賴││││、賴惠│惠、賴葳││││、 賴葳蓁 │蓁、賴銘泉││││、賴銘泉│、 張賴惠 珍││││、張賴惠│、 賴瓊齡 、││││珍、賴瓊│李賴瓊鳳、││││齡、李賴│ 賴瓊圓 、陳││││瓊鳳、賴│素裡、 陳煌 ││││瓊圓、陳│昌、許賜美││││素裡、陳│、 曹雅婷 、││││煌昌、許│ 曹宗穎 、曹││││賜美、曹│家瑞、朱曹││││雅婷、曹│秀蓮、、曹││││宗穎、曹│永勝、賴瑜││││家瑞、朱│萱、 許黃罔 ││││ 曹秀蓮 、│、許進賀、││││、 曹永勝 │ 蕭許阿蕉 、││││、 賴瑜萱 │ 陳許巧 、許││││、許黃罔│永豐、許彥││││、許進賀│彬、 許雅卉 ││││、蕭許阿│、 陳幼娟 、││││蕉、陳許│ 許佩蓉 、許││││巧、許永│佩宜、許詠││││豐、許彥│綺、 許彩緁 ││││彬、許雅│、 許天祐 、││││卉、陳幼│ 李建全 、李││││娟、許佩│建宏、李春││││蓉、許佩│暖、賴瓊瑛││││宜、許詠│、李建仁、││││綺、許彩│ 顏寶蓮 、顏││││緁、許天│ 畯榤 、邱明││││祐、李建│輝、 顏紹軒 ││││全、李建│、顏紹桁、││││宏、李春│ 顏麗絨 、顏││││暖、賴瓊│明進、顏如││││瑛、李建│玉、 顏陳芙 ││││仁、顏寶│蓉、顏明全││││蓮、顏畯│、顏泉、││││榤、邱明│ 顏泳 酲、顏││││輝、顏紹│寶猜、顏許││││軒、顏紹│彩雲、顏嘉││││桁、顏麗│良、 顏秀呅 ││││絨、顏明│、 蘇顏愛 、││││進、顏如│ 謝清松 、謝││││玉、顏陳│家安、謝家││││芙蓉、顏│源、 顏水源 ││││明全、顏│、顏進利、│││││泉、顏│ 謝金芳 、顏││││泳酲、顏│貽㨗、顏憲││││寶猜、顏│章、王麗美││││ 許彩雲 、│、 顏菀均 、││││顏 嘉良 、│ 顏瑋良 、顏││││顏秀呅、│ 憲誠 、顏糖││││蘇顏愛、│、 顏貽發 、││││謝清松、│ 顏貽品 、許││││ 謝家安 、│黃井、黃玉││││謝家源、│花、 黃金村 ││││顏水源、│、 黃金樹 、││││顏進利、│黃 櫻花 、黃││││謝金芳、│ 瓊花 、黃燈││││顏貽㨗、│祥、 楊黃玉 ││││ 顏憲章 、│蘭、 黃金明 ││││王麗美、│、顏惠美、││││顏菀均、│ 顏惠眞 、顏││││顏瑋良、│惠芳、顏明││││ 顏憲誠 、│郁、 顏正男 ││││顏糖、顏│、顏貽軒、││││貽發、顏│ 顏蕭許阿 蕉││││貽品、許│、陳許巧、││││黃井、黃│許天祐、李││││ 玉花 、黃│建全、李建││││金村、黃│宏、 李春暖 ││││金樹、黃│、李建仁、││││櫻花、黃│顏寶蓮、顏││││瓊花、黃│畯榤、邱明││││ 燈祥 、楊│輝、顏紹軒││││ 黃玉蘭 、│、顏紹桁、││││黃金明、│顏麗絨、顏││││顏惠美、│明進、顏如││││顏惠眞、│玉、 顏貽見 ││││ 顏惠芳 、│、顏泉、││││ 顏明郁 、│ 顏泳酲 、顏││││顏正男、│許彩雲、顏││││顏貽軒、│嘉良、顏秀││││顏蕭許阿│呅、蘇顏愛││││蕉、陳許│、謝清松、││││巧、許天│謝家安、謝││││祐、李建│家源、顏寶││││全、李建│猜、顏水源││││宏、李春│、顏進利、││││暖、李建│謝金芳、顏││││仁、顏寶│貽㨗、顏憲││││蓮、顏畯│章、王麗美││││榤、邱明│、顏菀均、││││輝、顏紹│顏瑋良、顏││││軒、顏紹│憲誠、顏糖││││桁、顏麗│、顏貽發、││││絨、顏明│ 蕭木山 、蕭││││進、顏如│ 名君 、蕭木││││玉、顏貽│連、蕭木榮││││見、顏│、顏貽品、││││泉、顏泳│ 許黃井 、黃││││酲、顏許│玉花、黃金││││彩雲、顏│村、黃金樹││││嘉良、顏│、 黃櫻花 、││││秀呅、蘇│ 陳博政 、陳││││顏愛、謝│燦輝、陳彩││││清松、謝│娥、 陳碧霞 ││││家安、謝│、 陳婉寶 、││││家源、顏│陳婉瑜、黃││││寶猜、顏│燈祥、楊黃││││水源、顏│玉蘭、黃金││││進利、謝│明、 顏宏銘 ││││金芳、顏│、 蘇大森 、││││貽㨗、顏│蘇 政温 、蘇││││憲章、王│政閔、蘇于││││麗美、顏│鈞、 蘇麗宜 ││││菀均、顏│、顏惠美、││││瑋良、顏│顏惠眞、顏││││憲誠、顏│惠芳、顏明││││糖、顏貽│郁、 顏許彩 ││││發、蕭木│英、顏瑞宏││││山、蕭名│、顏福伸、││││君、蕭木│顏祺懿芳、││││連、蕭木│顏燕子、顏││││榮、顏貽│小玲、顏正││││品、許黃│男、顏貽軒││││井、黃玉│、顏貽頂、││││花、黃金│蔡 顏秀珠 、││││村、黃金│ 周陳 圓、謝││││樹、黃櫻│秀紗、顏良││││花、陳博│聿、 顏慈慧 ││││政、陳燦│、顏素貞、││││輝、陳彩│顏素卿、顏││││娥、陳碧│美英、顏貽││││霞、陳婉│達、顏美女││││寶、陳婉│、 顏英俊 、││││瑜、黃燈│顏享旭、顏││││祥、楊黃│克釗、顏貫││││玉蘭、黃│庭、顏貽火││││金明、顏│、顏美麗、││││宏銘、蘇│顏蔡菊連帶││││大森、蘇│負擔480分││││政温、蘇│之60││││政閔、蘇│││││ 于鈞 、蘇│││││麗宜、顏│││││惠美、顏│││││惠眞、顏│││││惠芳、顏│││││明郁、顏│││││許彩英、│││││顏瑞宏、│││││顏福伸、│││││顏祺懿芳│││││、顏燕子│││││、 顏小玲 │││││、顏正男│││││、顏貽軒│││││、顏貽頂│││││、蔡顏秀│││││珠、周陳│││││圓、 謝秀 │││││紗、顏良│││││聿、顏慈│││││慧、顏素│││││貞、顏素│││││卿、顏美│││││英、顏貽│││││達、顏美│││││女、顏英│││││俊、顏享│││││旭、顏克│││││釗、顏貫│││││庭、顏貽│││││火、顏美│││││麗、顏蔡│││││菊││││├────┼─────┼─────┼─────┤│顏金棻│64分之1│2,012│2,012│└────┴─────┴─────┴─────┘備註:
1.附表中關於金額之計算,元以下均四捨五入。
2.各共有人應負擔之訴訟費用額,係以費用計算書所示訴訟費用總額新臺幣128,797元,乘以各共有人訴訟費用分擔比例所得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