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2037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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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203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7月13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2037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男31歲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併案部分應行調查,爰命於九十四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一時五十分於本院第九法庭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年7月13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陳思成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中華民國9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