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審易字第3060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審易字第30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0月28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3年度審易字第3060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金全
邱仁銘上列被告等因竊盜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3年10月28日
刑事第二十四庭法官王唯怡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桐嘉中華民國103年10月28日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