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審易字第3060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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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審易字第30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0月28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3年度審易字第3060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金全
邱仁銘上列被告等因竊盜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3年10月28日
刑事第二十四庭法官王唯怡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桐嘉中華民國10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