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聲字第153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聲請裁定易科罰金折算之標準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聲字第1534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許世明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聲請裁定易科罰金折算之標準案件,聲請定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聲請案號:101年度執聲字第72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許世明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減處之刑,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所定應執行之刑有期徒刑貳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上列受刑人許世明因犯詐欺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宣告如附表所示之刑,並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2年6月。其應執行之刑因已逾6個月有期徒刑,原判決依民國94年2月2日修正公布之刑法第4l條第2項(現第8項)之規定,未為易科罰金之諭知,原無不合。惟司法院於98年6月19日作成釋字第662號解釋,認為94年2月2日修正公布之刑法第4l條第2項,與憲法第23條規定有違,並自該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依此解釋意旨,數罪併罰之案件,數宣告刑均得易科罰金,而定應執行之刑逾6個月有期徒刑之案件,仍得易科罰金。爰依司法院釋字第662號及院字第1356號解釋,聲請裁定諭知易科罰金之標準等語。
二、查本件受刑人行為時之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規定:「犯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1千元、2千元或3千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第8項規定:「第1項至第3項規定於數罪併罰,其應執行之刑未逾6個月者,亦適用之。」其後98年12月30日公布(99年1月1日施行)之刑法第41條第8項規定:「第1項至第4項及第7項之規定,於數罪併罰之數罪均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其應執行之刑逾6月者,亦適用之。」又有關易科罰金、易服勞役之刑罰執行,仍應比較新舊法之規定,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依刑法第2條第1項之從舊從輕原則定其易刑之折算標準(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545號判決意旨參照)。再判決主文如漏未記載得易科罰金,參照司法院院字第1356號解釋意旨,被告及檢察官均有聲請權。
三、茲本件經比較修正前後之數罪併罰易科罰金規定,本件受刑人所犯各罪所減處之刑,既均判處得易科罰金之刑,則適用修正後之規定,在其應執行之刑逾6月時,將仍得易科罰金,對受刑人較為有利。從而本件關於數罪併罰易科罰金規定,自應適用修正後刑法第41條第8項。
四、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2條第1項但書、第51條第5款、98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第8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1年8月31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洪耀宗
法官卓進仕法官石馨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麗琴中華民國10年8月31日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許世明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徒│有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非有期徒刑8月,減為有期│││刑3月│減刑3月│徒刑4月││││││├────────┼───────────┼───────────┼───────────┤│犯罪日期│95年7月26日│95年8月29日│95年8月29日│││││95年8月30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1073、3837、5065號│1073、3837、5065號│1073、3837、5065號│├─┬──────┼───────────┼───────────┼───────────┤││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事│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實││││││審├──────┼───────────┼───────────┼───────────┤││判決日期│99.04.27│99.04.27│99.04.27│├─┼──────┼───────────┼───────────┼───────────┤││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判│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04.27│99.04.27│99.04.27│├─┴──────┼───────────┼───────────┼───────────┤│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第││備註│3343號│3343號│3343號││├───────────┴───────────┴───────────┤││編號1至39號之罪業經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許世明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徒│有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非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刑3月│減刑3月│徒刑3月││││││├────────┼───────────┼───────────┼───────────┤│犯罪日期│95年9月1日│95年9月5日│95年9月4日│││95年8月15日││95年9月6日│││95年8月7日│││││95年9月4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1073、3837、5065號│1073、3837、5065號│1073、3837、5065號│├─┬──────┼───────────┼───────────┼───────────┤││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事│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實││││││審├──────┼───────────┼───────────┼───────────┤││判決日期│99.04.27│99.04.27│99.04.27│├─┼──────┼───────────┼───────────┼───────────┤││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判│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04.27│99.04.27│99.04.27│├─┴──────┼───────────┼───────────┼───────────┤│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第││備註│3343號│3343號│3343號││├───────────┴───────────┴───────────┤││編號1至39號之罪業經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許世明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8│9│├────────┼───────────┼───────────┼───────────┤│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徒│有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非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刑3月│減刑3月│徒刑3月│├────────┼───────────┼───────────┼───────────┤│犯罪日期│95年9月7日│95年9月8日│95年9月11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1073、3837、5065號│1073、3837、5065號│1073、3837、5065號│├─┬──────┼───────────┼───────────┼───────────┤││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事│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實││││││審├──────┼───────────┼───────────┼───────────┤││判決日期│99.04.27│99.04.27│99.04.27│├─┼──────┼───────────┼───────────┼───────────┤││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判│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04.27│99.04.27│99.04.27│├─┴──────┼───────────┼───────────┼───────────┤│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第││備註│3343號│3343號│3343號││├───────────┴───────────┴───────────┤││編號1至39號之罪業經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許世明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0│11│12│├────────┼───────────┼───────────┼───────────┤│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徒│有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非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刑3月│減刑3月│徒刑3月│├────────┼───────────┼───────────┼───────────┤│犯罪日期│95年8月18日│95年9月18日│95年9月18日│││95年9月1日│││││95年9月12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1073、3837、5065號│1073、3837、5065號│1073、3837、5065號│├─┬──────┼───────────┼───────────┼───────────┤││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事│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實││││││審├──────┼───────────┼───────────┼───────────┤││判決日期│99.04.27│99.04.27│99.04.27│├─┼──────┼───────────┼───────────┼───────────┤││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判│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04.27│99.04.27│99.04.27│├─┴──────┼───────────┼───────────┼───────────┤│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臺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臺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備註│3343號│3343號│第3343號││├───────────┴───────────┴───────────┤││編號1至39號之罪業經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許世明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3│14│15│├────────┼───────────┼───────────┼───────────┤│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減為有期徒│有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非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刑4月│減刑3月│徒刑3月│├────────┼───────────┼───────────┼───────────┤│犯罪日期│95年9月1日、95年9月4日│95年9月20日│95年9月21日│││95年9月6日、95年9月18│││││日、95年9月20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1073、3837、5065號│1073、3837、5065號│1073、3837、5065號│├─┬──────┼───────────┼───────────┼───────────┤││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事│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實││││││審├──────┼───────────┼───────────┼───────────┤││判決日期│99.04.27│99.04.27│99.04.27│├─┼──────┼───────────┼───────────┼───────────┤││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判│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04.27│99.04.27│99.04.27│├─┴──────┼───────────┼───────────┼───────────┤│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臺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臺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備註│3343號│3343號│第3343號││├───────────┴───────────┴───────────┤││編號1至39號之罪業經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許世明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6│17│18│├────────┼───────────┼───────────┼───────────┤│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徒│有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非有期徒刑10月,減為有│││刑3月│減刑3月│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95年9月21日│95年9月21日│95年9月15日、95年9月18│││││日、95年9月19日、95年9│││││月20日、95年9月21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1073、3837、5065號│1073、3837、5065號│1073、3837、5065號│├─┬──────┼───────────┼───────────┼───────────┤││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事│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實││││││審├──────┼───────────┼───────────┼───────────┤││判決日期│99.04.27│99.04.27│99.04.27│├─┼──────┼───────────┼───────────┼───────────┤││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判│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04.27│99.04.27│99.04.27│├─┴──────┼───────────┼───────────┼───────────┤│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臺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臺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備註│3343號│3343號│第3343號││├───────────┴───────────┴───────────┤││編號1至39號之罪業經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許世明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9│20│21│├────────┼───────────┼───────────┼───────────┤│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減為有期徒│有有期徒刑10月,減為有│非有期徒刑8月,減為有期│││刑4月│期減刑5月│徒刑4月│├────────┼───────────┼───────────┼───────────┤│犯罪日期│95年9月15日│95年9月18日、95年9月20│95年9月22日│││95年9月19日│日、95年9月25日、95年9││││95年9月21日│月21日、95年9月22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1073、3837、5065號│1073、3837、5065號│1073、3837、5065號│├─┬──────┼───────────┼───────────┼───────────┤││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事│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實││││││審├──────┼───────────┼───────────┼───────────┤││判決日期│99.04.27│99.04.27│99.04.27│├─┼──────┼───────────┼───────────┼───────────┤││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判│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04.27│99.04.27│99.04.27│├─┴──────┼───────────┼───────────┼───────────┤│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臺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臺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備註│3343號│3343號│第3343號││├───────────┴───────────┴───────────┤││編號1至39號之罪業經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許世明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22│23│24│├────────┼───────────┼───────────┼───────────┤│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減為有期徒│有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非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刑4月│減刑3月│徒刑3月│├────────┼───────────┼───────────┼───────────┤│犯罪日期│95年8月31日、95年9月7│95年9月28日│95年9月22日│││日、95年9月13日、95年9││95年9月29日│││月19日、95年9月21日、│││││95年9月25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1073、3837、5065號│1073、3837、5065號│1073、3837、5065號│├─┬──────┼───────────┼───────────┼───────────┤││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事│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實││││││審├──────┼───────────┼───────────┼───────────┤││判決日期│99.04.27│99.04.27│99.04.27│├─┼──────┼───────────┼───────────┼───────────┤││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判│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04.27│99.04.27│99.04.27│├─┴──────┼───────────┼───────────┼───────────┤│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臺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臺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備註│3343號│3343號│第3343號││├───────────┴───────────┴───────────┤││編號1至39號之罪業經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許世明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25│26│27│├────────┼───────────┼───────────┼───────────┤│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減為有期徒│有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非有期徒刑8月,減為有期│││刑4月│減刑3月│徒刑4月│├────────┼───────────┼───────────┼───────────┤│犯罪日期│95年9月22日、95年9月25│95年9月18日│95年10月3日│││日、95年9月26日、95年9│95年10月3日│95年10月4日│││月28日、95年10月2日││95年10月2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1073、3837、5065號│1073、3837、5065號│1073、3837、5065號│├─┬──────┼───────────┼───────────┼───────────┤││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事│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實││││││審├──────┼───────────┼───────────┼───────────┤││判決日期│99.04.27│99.04.27│99.04.27│├─┼──────┼───────────┼───────────┼───────────┤││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判│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04.27│99.04.27│99.04.27│├─┴──────┼───────────┼───────────┼───────────┤│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臺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臺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備註│3343號│3343號│第3343號││├───────────┴───────────┴───────────┤││編號1至39號之罪業經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許世明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28│29│30│├────────┼───────────┼───────────┼───────────┤│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徒│有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非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刑3月│減刑3月│徒刑3月│├────────┼───────────┼───────────┼───────────┤│犯罪日期│95年10月4日│95年10月5日│95年10月5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1073、3837、5065號│1073、3837、5065號│1073、3837、5065號│├─┬──────┼───────────┼───────────┼───────────┤││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事│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實││││││審├──────┼───────────┼───────────┼───────────┤││判決日期│99.04.27│99.04.27│99.04.27│├─┼──────┼───────────┼───────────┼───────────┤││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判│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04.27│99.04.27│99.04.27│├─┴──────┼───────────┼───────────┼───────────┤│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臺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臺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備註│3343號│3343號│第3343號││├───────────┴───────────┴───────────┤││編號1至39號之罪業經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許世明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31│32│33│├────────┼───────────┼───────────┼───────────┤│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徒│有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非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刑3月│減刑3月│徒刑3月│├────────┼───────────┼───────────┼───────────┤│犯罪日期│95年10月4日│95年9月12日│95年10月17日│││95年10月4日│95年10月初││││95年10月5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1073、3837、5065號│1073、3837、5065號│1073、3837、5065號│├─┬──────┼───────────┼───────────┼───────────┤││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事│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實││││││審├──────┼───────────┼───────────┼───────────┤││判決日期│99.04.27│99.04.27│99.04.27│├─┼──────┼───────────┼───────────┼───────────┤││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判│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04.27│99.04.27│99.04.27│├─┴──────┼───────────┼───────────┼───────────┤│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臺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臺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備註│3343號│3343號│第3343號││├───────────┴───────────┴───────────┤││編號1至39號之罪業經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許世明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34│35│36│├────────┼───────────┼───────────┼───────────┤│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減為有期徒│有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非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刑4月│減刑3月│徒刑3月│├────────┼───────────┼───────────┼───────────┤│犯罪日期│95年10月18日│95年10月19日│95年10月20日│││95年10月19日│││││95年10月20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1073、3837、5065號│1073、3837、5065號│1073、3837、5065號│├─┬──────┼───────────┼───────────┼───────────┤││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事│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實││││││審├──────┼───────────┼───────────┼───────────┤││判決日期│99.04.27│99.04.27│99.04.27│├─┼──────┼───────────┼───────────┼───────────┤││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判│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04.27│99.04.27│99.04.27│├─┴──────┼───────────┼───────────┼───────────┤│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臺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臺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備註│3343號│3343號│第3343號││├───────────┴───────────┴───────────┤││編號1至39號之罪業經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許世明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37│38│39│├────────┼───────────┼───────────┼───────────┤│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減為有期徒│有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非有期徒刑4月,減為有期│││刑4月│減刑3月│徒刑2月│├────────┼───────────┼───────────┼───────────┤│犯罪日期│95年10月18日│95年10月23日│95年10月24日│││95年10月19日│95年10月24日││││95年10月23日│││││95年10月24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1073、3837、5065號│1073、3837、5065號│1073、3837、5065號│├─┬──────┼───────────┼───────────┼───────────┤││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事│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實││││││審├──────┼───────────┼───────────┼───────────┤││判決日期│99.04.27│99.04.27│99.04.27│├─┼──────┼───────────┼───────────┼───────────┤││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判│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04.27│99.04.27│99.04.27│├─┴──────┼───────────┼───────────┼───────────┤│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臺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臺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備註│3343號│3343號│第3343號││├───────────┴───────────┴───────────┤││編號1至39號之罪業經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