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中簡字第850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中簡字第850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9月15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2年度中簡字第850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施建閎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2年度偵緝字第753號、第754號),本院臺中簡易庭判決如下:
文施建閎 犯竊盜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竊盜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拘役貳拾貳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
施建閎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分別為下列犯行:
㈠於民國111年9月18日下午5時47分許至6時7分許,在址設臺中
市○區○○○路00號之寶雅生活館,趁店員疏未注意之際,徒手竊取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得手,裝入隨身攜帶之手提袋內,僅結帳其他1項商品後即離去。
㈡於111年9月20日中午12時47分至48分許,在址設臺中市○○區○
○路0段000號之寶雅生活館,趁店員疏未注意之際,徒手竊取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得手,裝入隨身攜帶之手提袋內,僅結帳其他1項商品後即離去。
㈢嗣經上開寶雅生活館店員發覺遭竊報警,而查悉上情。
二、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理由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施建閎於警詢及偵訊時坦承不諱,並經證人即告訴代理人 林哲 因於警詢及偵訊中證述在案,且有員警職務報告書、遭竊物品一覽表、遭竊商品售價條碼各2份、監視器翻拍照片34張在卷可稽,足認被告自白與事實相符,可信為真實。綜上,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均堪認定,皆應依法論科。
三、論罪科刑㈠核被告就犯罪事實一㈠、㈡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
㈡被告各於犯罪事實一㈠、㈡所示時間,在同一地點行竊,各係
基於單一犯意,於密接之時間、地點所為,侵害同一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分別應論以接續犯之一罪。㈢被告所為犯罪事實一㈠、㈡2犯行,犯意各別,行為不同,應分論併罰。
㈣爰審酌被告不思循合法途徑獲取所需,任意竊取他人財物,
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之觀念,所為不該。另衡及被告坦承犯行,再考量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各次所竊取財物價值,另犯後已與告訴代理人達成和解,依約履行完畢等情,有和解書2份在卷可參。再參以被告無前科,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在卷可查,足認素行尚可;與被告自陳高職畢業,從事板模工,家庭經濟狀況勉持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暨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㈤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前開被告
紀錄表1份存卷可查,其因一時失慮,觸犯刑罰,但犯後坦承犯行,並賠償其所造成之損害,有前開和解書2份附卷可查,信其經此偵查、審判程序及刑之宣告後,應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本院認其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併宣告緩刑2年。
四、沒收被告各次竊得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物,為其本案犯罪所得,惟被告已與告訴代理人和解並賠償完畢,且賠償金額逾其所竊取物品之價值,若再宣告沒收、追徵,有過苛之虞,依刑法第38條之2第2項規定,不予宣告沒收、追徵。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表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
本案經檢察官屠元駿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華民國112年9月15日
臺中簡易庭法官黃麗竹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應附繕本)。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不服判決,應備理由具狀向檢察官請求上訴,上訴期間之計算,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起算。
書記官李政鋼中華民國112年9月15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一:
編號物品名稱數量1雅漾24H玻尿酸保濕精華露1件(200ml)2AHC黃金逆時煥顏肌活露1件(140ml)3PAIR沛醫亞淨痘調理洗面乳4件(80g)4上山採藥山茶花淨嫩卸妝油慕斯1件(150ml)5小甘菊手足龜裂修護露1件(75ml)6曼秀雷敦AD高效抗乾敏修護乳液1件(120g)7曼秀雷敦涼舒滾珠精油棒1件(7.2ml青檸茶)8萬應白花油3件(10cc2號)9萬應白花油2件(5cc3號)附表二:編號物品名稱數量1萬應白花油3件(10cc2號)2萬應白花油5件(5cc3號)3曼秀雷敦軟膏7件(1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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