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481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6年除字第481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0月18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6年度除字第481號聲請人 廖文明廖火新 之繼承人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於民國106年10月16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載之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股票,因不慎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247號公示催告,並已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業已屆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爰聲請宣告附表所載股票無效等語。
理由
一、經查,附表所載之股票,業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247號公示催告在案,且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年9月
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等情,亦經本院依職權調卷查明屬實,則聲請人之聲請,即屬有據,應予准許。
二、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6年10月18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陳筱蓉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6年10月18日
書記官陳建宇┌──────────────────────────────────────────────────┐│附表:106年度除字第481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00│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079ND0000000-0│股票│1│1000│││1│││││││├─┼───────────────┼──────────────┼────┼───┼────┼───┤│00│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086ND0000000-0│股票│1│1000│││2│││││││├─┼───────────────┼──────────────┼────┼───┼────┼───┤│00│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087ND0000000-0│股票│1│1000│││3│││││││├─┼───────────────┼──────────────┼────┼───┼────┼───┤│00│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072NX0000000-0│股票│1│93│││4│││││││├─┼───────────────┼──────────────┼────┼───┼────┼───┤│00│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083NX0000000-0│股票│1│218│││5│││││││├─┼───────────────┼──────────────┼────┼───┼────┼───┤│00│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084NX0000000-0│股票│1│327│││6│││││││├─┼───────────────┼──────────────┼────┼───┼────┼───┤│00│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085NX0000000-0│股票│1│409│││7│││││││├─┼───────────────┼──────────────┼────┼───┼────┼───┤│00│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086NX0000000-0│股票│1│432│││8│││││││├─┼───────────────┼──────────────┼────┼───┼────┼───┤│00│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087NX0000000-0│股票│1│391│││9│││││││├─┼───────────────┼──────────────┼────┼───┼────┼───┤│01│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088NX0000000-0│股票│1│9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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