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6年拍字第26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09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拍字第263號聲請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相對人甲○○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第三人 陳學銳 於民國88年2月1日,以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向聲請人借款之擔保,設定新臺幣(下同)960,000元之本金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自民國88年1月28日起至民國128年1月28日止,債務清償日期各別訂明於借據內,經登記在案。嗣第三人陳學銳將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所有權移轉予相對人,並於民國88年11月29日登記完畢,惟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茲因第三人陳學銳於民國88年2月3日向聲請人借款800,000元,並有利息之約定,分期平均攤還本息,如未按期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除按機動利率計付遲延利息,並按上開利率10%(逾期6個月以內)及20%(逾期超過6個月部分)加付違約金,詎第三人陳學銳自民國96年2月6日起即未繳納本息,依上開約定,本件借款即視為全部到期,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經查聲請人上述主張業據其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借據等影本為證,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8月9日
台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法官蘇姵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持本件裁定聲請強制執行時,須一併檢附相對人(即債務人)收受本裁定之送達証書影本提出與民事執行處。
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96年8月9日
書記官洪麗惠┌──────────────────────────────────────────────────────────────┐│附表:96年度拍字第263號│├──┬───────────────────────────┬─┬────────────┬─────────┬──────┤│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範圍│備考││號│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公頃│公畝│平方公尺│││├──┼───┼────┼────┼────┼────────┼─┼──┼──┼──────┼─────────┼──────┤│001│嘉義縣│溪口鄉│三疊溪││202-32│建││7│55│10000分之387││└──┴───┴────┴────┴────┴────────┴─┴──┴──┴──────┴─────────┴──────┘┌──────────────────────────────────────────────────────────────┐│附表(建物)︰96年度拍字第263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單位:平方公尺)│附屬建物││││編│建│││├──┬──┬──┬──┬──┬──┬──┬─┼────┬─┬─┤權利│││││││主要建築││││││││合│主要建│面│面││││││建物門牌│基地坐落││二││││││││││積││備考││││││材料及│││││││││築材料││││││號│號││││層││││││││││單│範圍│││││││房屋層數││││││││計│及用途│積│位│││├──┼──┼──────┼────┼────┼──┼──┼──┼──┼──┼──┼──┼─┼────┼─┼─┼───┼───┤│001│233│嘉義縣溪口鄉│嘉義縣溪│集合住宅│62.8│││││││62│陽台│8.│平│全部│共用部││││疊溪村3鄰下│口鄉三疊│鋼筋混凝│9│││││││.8││11│方││分:三││││ 員林路 68之2│溪段202-│土造4層││││││││9│││公││疊溪段││││號│32地號││││││││││││尺││253建│││││││││││││││││││號80.6│││││││││││││││││││2平方│││││││││││││││││││公尺,│││││││││││││││││││權利範│││││││││││││││││││圍8分│││││││││││││││││││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