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度司拍字第29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司拍字第29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1月11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拍字第297號聲請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濬智 非訟代理人 陸俊傑 相對人兆虹玩具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後政 律師(即臨時管理人)上列聲請人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一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叁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而上開規定,為民法物權編修正前設定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準用,此觀諸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17條、民法第88
1條之17等規定自明。次按,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將不動產讓與他人者,依民法第867條但書規定,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抵押權人得本於追及其物之效力實行抵押權(最高法院74年臺抗字第431號判例參照)。
二、聲請意旨略以:第三人如虹玩具有限公司(即原設定之義務人)於民國(下同)85年1月23日,以其所有如附表一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對伊所負一切債務之清償責任,設定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自85年
1月23日起至125年1月22日止,債務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85年1月29日登記在案。第三人則於91年12月24日將上開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予相對人兆虹玩具有限公司。並於96年1月18日變更抵押權內容,抵押權價值及義務人兼債務人變更為最高限額1,200萬元、兆虹玩具有限公司,並於96年1月29日登記在案。
三、嗣相對人兆虹玩具有限公司於97年8月4日起陸續向聲請人借款共1,864萬元,其借款期間、利息暨違約金計算方式均載明於借據、授信約定書內,如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時,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即全部償還,並應依約支付違約金。詎相對人自98年7月4日起即未依約繳納本息,尚欠如附表二所示之本金、利息及違約金。依上開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聲請人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土地建築改良他項權利變更契約書、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借據、放款部份收回(利息收入)記錄、授信約定書等影本為證,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經本院依非訟事件法第74條規定,通知相對人於5日內就本件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而逾期未陳述,有本院通知函及送達證書在卷可稽。本院審酌上開書證後,經核聲請人之聲請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爰裁定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中華民國100年11月1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施婉慧附表一:不動產標示┌──────────────────────────────────────────────┐│土地:│├─┬───────────────────────────┬─┬──────┬────┬──┤│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範圍│備考││號│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平方公尺│││├─┼───┼────┼────┼────┼────────┼─┼──────┼────┼──┤│1│新北市│汐止區│保長坑│保長坑│529│建│16653│16/10000││├─┴───┴────┴────┴────┴────────┴─┴──────┴────┴──┤│建物︰│├─┬──┬───────┬───────┬──────┬─────────────┬──┬─┤│編│建│││建築式樣│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備││││建物門牌│基地坐落│主要建築├───────┬─────┤│││││││材料及│樓層面積│附屬建物││││號│號│││房屋層數│合計│用途及面積│範圍│考│├─┼──┼───────┼───────┼──────┼───────┼─────┼──┼─┤│1│1794│新北市汐止區大│新北市汐止區保│鋼筋混凝土造│10層:140.32│陽台:11.5│全部│││││同路3段204號│長坑段保長坑小│10層樓房│合計:140.32│2││││││10樓之1│段529地號││││││├─┴──┴───────┴───────┴──────┴───────┴─────┴──┴─┤│共有部分:1810建號26974.5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6/10000│├─┬──┬───────┬───────┬──────┬───────┬─────┬──┬─┤│2│1495│新北市汐止區大│新北市汐止區保│鋼筋混凝土造│地下一層:││16/1│││││同路3段188,│長坑段保長坑小│10層樓房│12171.29││0000│││││190,192,19│段529地號││地下二層:│││││││4,196,198│││14442.38│││││││,200,202,│││合計:26613.67│││││││204,206,20││││││││││8,210,212││││││││││,214,216,││││││││││218,220,22││││││││││2,196之1至1││││││││││96─12底一,二││││││││││層│││││││├─┼──┼───────┼───────┼──────┼───────┼─────┼──┼─┤│3│1496│新北市汐止區大│新北市汐止區保│鋼筋混凝土造│地下三層:││1/92│││││同路3段188,│長坑段保長坑小│10層樓房│14723.26││1│││││190,192,19│段529地號││地下二層:│││││││4,196,198│││14589.61│││││││,200,202,│││合計:29312.87│││││││204,206,20││││││││││8,210,212││││││││││,214,216,││││││││││218,220,22││││││││││2,196─1至││││││││││196─12底三,││││││││││四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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