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簡易庭99年度板簡字第2057號民事宣示筆錄

宣  示  判  決  筆  錄  99年度板簡字第2057號
原   告 佳賞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芊瑮
訴訟代理人  黃柏龍
       許育嘉
被   告  郭明輝
       趙彥秉
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板簡字第2057號給付票款事件於中華民國99
年12月29日言詞辯論終結,99年12月29日下午4時整,在本院板
橋簡易庭第3法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游婷麟
  法院書記官 許崇興
朗讀案由到場當事人:均未到
法官宣示判決,判決主文及其事實、理由之要領如下:
主文
被告郭明輝應給付原告新台幣800,000元及自附表一所示
提示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
被告趙彥秉應給付原告新台幣200,000元及自附表二所示
提示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郭明輝負擔十分之八,餘由被告趙彥秉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等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
法第386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
判決。
二、原告主張其執有分別由被告郭明輝、趙彥秉簽發如附表一、
二所示之支票共6紙,詎於如附表所示提示日向付款人為付
款提示竟遭退票,爰依票據法律關係訴請被告郭明輝、趙彥
秉分別給付系爭6紙支票票款共新台幣1,000,000元及各自附
表所示提示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
三、原告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與所述相符之系爭支票及退
票理由單各6紙影本為證。被告等對於原告主張之事實未於
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堪
認原告之主張為實在。
四、按發票人應照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執票人向支票債務
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之利息,如無約
定利率者,依年利六釐計算,票據法第126條、第133條定有
明文。從而,原告本於票據法律關係,請求被告郭明輝給付
如主文第1項所示票款及自附表一所示提示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息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請求被告趙彥秉給付如主文
第2項所示票款及自附表二所示提示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
息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自屬正當,應予准許。
五、本判決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2項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
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中華民國99年12月29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書記官許崇興
法官游婷麟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
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
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99年12月29日
書記官許崇興
附表一:
┌──┬───┬───┬───┬─────┬─────┐
│編號│發票人│發票日│票據號│付款人│金額│
││├───┤││(新台幣)│
│││提示日││││
├──┼───┼───┼───┼─────┼─────┤
│1│郭明輝│99年08│DD6148│華南商業銀│200000元│
│││月31日│875│行華江分行││
││├───┤│││
│││99年06││││
│││月15日││││
├──┼───┼───┼───┼─────┼─────┤
│2│郭明輝│99年07│DD6148│華南商業銀│200000元│
│││月31日│876│行華江分行││
││├───┤│││
│││99年08││││
│││月02日││││
├──┼───┼───┼───┼─────┼─────┤
│3│郭明輝│99年09│DD6148│華南商業銀│200000元│
│││月30日│874│行華江分行││
││├───┤│││
│││99年09││││
│││月30日││││
├──┼───┼───┼───┼─────┼─────┤
│4│郭明輝│99年10│DD6148│華南商業銀│200000元│
│││月31日│873│行華江分行││
││├───┤│││
│││99年11││││
│││月01日││││
└──┴───┴───┴───┴─────┴─────┘
附表二:
┌──┬───┬───┬───┬─────┬─────┐
│編號│發票人│發票日│票據號│付款人│金額│
││├───┤││(新台幣)│
│││提示日││││
├──┼───┼───┼───┼─────┼─────┤
│1│趙彥秉│99年10│DD6111│華南商業銀│100000元│
│││月25日│523│行華江分行││
││├───┤│││
│││99年10││││
│││月25日││││
├──┼───┼───┼───┼─────┼─────┤
│2│趙彥秉│99年10│DD6108│華南商業銀│100000元│
│││月31日│529│行華江分行││
││├───┤│││
│││99年11││││
│││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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