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重訴字第126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重訴字第12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5月31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2年度重訴字第126號原告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廖燦昌 訴訟代理人 杜進良
張國呈 被告義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 張培坤 人被告 王松敏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2年5月2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如附表一所示之金額、利息及違約金。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拾壹萬零柒佰叁拾陸元由被告連帶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被告義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義昆公司)邀同被告張培坤、王松敏為連帶保證人,分別於附表所示之時間向原告借款,並約定如附表二所示之借款條件。詎被告義昆公司未依約清償,尚有如附表一所示之金額未為清償,被告張培坤、王松敏為連帶保證人,應與義昆公司連帶負清償之責,爰依消費借貸、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提起本訴,並聲明: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如附表一所示之金額、利息及違約金。
三、被告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四、按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借用人應於約定期限內,返還與借用物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但約定利率較高者,仍從其約定利率;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民法第474條第1項、第478條前段、第233條第1項及第250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再按稱保證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契約;保證債務,除契約另有訂定外,包含主債務之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及其他從屬於主債務之負擔,民法第739條及第740條亦有明文。又保證債務之所謂連帶,係指保證人與主債務人負同一債務,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者而言,此觀諸民法第272條第1項規定連帶債務之文義即明,最高法院45年台上字第1426號判例可資參照。
五、經查:本件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授信約定書、借據、週轉金貸款契約、授信動用申請書、帳戶查詢明細、利率歷史資料表、催告清償債務通知(附掛號郵件收件回執)為證,經核相符,又被告於相當時期受合法通知後,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或提出書狀就上開情事為爭執,則原告主張之事實,應為可採。從而,原告本於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如附表一所示之金額、利息及違約金,應予准許。
六、本件原告全部勝訴,訴訟費用110,736元,應由被告連帶負擔。
七、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385條第1項前段、第85條第2項,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2年5月31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陳宛榆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華民國102年5月31日
書記官莊正彬┌──────────────────────────────────────────────────┐│附表一:│├──┬──────┬──────┬─────┬──────┬────────────────┬───┤│編號│應給付金額(│利息起算日│利率│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計算方式│備考│││新臺幣)││││││├──┼──────┼──────┼─────┼──────┼────────────────┼───┤│001│1,314,072元│102年2月20│週年利率│102年3月│逾期6個月以內者,按左開利率10%│││││日起至清償│5%│20日起至清償│,逾期6個月以上者,超過6月部分│││││日止。││日止。│,按左開利率20%計算。││├──┼──────┼──────┼─────┼──────┼────────────────┼───┤│002│2,805,624元│102年2月21│週年利率│102年3月21│同上。│││││日起至清償日│3.5%│日起至清償日││││││止。││止。│││├──┼──────┼──────┼─────┼──────┼────────────────┼───┤│003│684,999元│102年3月21│週年利率│102年4月21│同上。│││││日起至清償日│5%│日起至清償日││││││止。││止。│││├──┼──────┼──────┼─────┼──────┼────────────────┼───┤│004│1,792,218元│102年3月│週年利率│102年4月13│同上。│││││13日起至清償│4.98%│日起至清償日││││││日止。││止。│││├──┼──────┼──────┼─────┼──────┼────────────────┼───┤│005│2,822,355元│102年3月│週年利率│102年4月13│同上。│││││13日起至清償│4.98%│日起至清償日││││││日止。││止。│││├──┼──────┼──────┼─────┼──────┼────────────────┼───┤│006│1,799,647元│102年3月│週年利率│102年4月13│同上。│││││13日起至清償│4.98%│日起至清償日││││││日止。││止。│││└──┴──────┴──────┴─────┴──────┴────────────────┴───┘┌───────────────────────────────────────────────────────┐│附表二:│├──┬──────┬─────┬────────┬──────┬────────┬────────┬─────┤│編號│借款人│連帶保證人│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息(週年利率)│違約金│遲延日│├──┼──────┼─────┼────────┼──────┼────────┼────────┼─────┤│001│義昆公司│張培坤、王│3,000,000元。│99年10月20日│依原告基準利率加│逾期在6個月以內│102年2月││││松敏。││起至104年10│2.47%計算,嗣後│者,按左開利率│20日││││││月20日止。依│應隨基準利率調整│10%,逾期6個月│││││││年金法,按月│而調整,並自調整│以上者,超過6個│││││││攤還本息。如│日起按調整後之利│月部分,按左開利│││││││未依約按期清│率計算。│率20%計算。│││││││償,視為全部│││││││││到期。││││├──┼──────┼─────┼────────┼──────┼────────┼────────┼─────┤│002│同上。│同上。│3,000,000元。│100年11月21│依原告2年期定期│同上。│102年2月││││││日起至115年│儲蓄存款機動利率││21日││││││11月21日止。│加1.92%機動計算││││││││依年金法,按│。但調整後之利率││││││││月攤還本息。│倘低於3.25%,則││││││││如未依約按期│依3.25計算。││││││││清償,視為全│││││││││部到期。││││├──┼──────┼─────┼────────┼──────┼────────┼────────┼─────┤│003│同上。│同上。│1,500,000元。│100年11月21│依原告2年期定期│同上。│102年3月││││││日起至103年│儲蓄存款機動利率││21日││││││11月21日止。│加3.42%機動計算││││││││依年金法,按│。但調整後之利率││││││││月攤還本息。│倘低於4.7%,則依││││││││如未依約按期│4.7%計算。││││││││清償,視為全│││││││││部到期。││││├──┼──────┼─────┼────────┼──────┼────────┼────────┼─────┤│004│同上。│同上。│2,000,000元。│101年11月13│依原告基準利率加│同上。│102年3月││││││日起至104年│2.45%計算,嗣後││13日││││││11月13日止。│應隨基準利率調整││││││││依年金法,按│而調整,並自調整││││││││月攤還本息。│日起按調整後之利││││││││如未依約按期│率計算。││││││││清償,視為全│││││││││部到期。││││├──┼──────┼─────┼────────┼──────┼────────┼────────┼─────┤│005│同上。│同上。│3,000,000元。│101年11月13│同上。│同上。│102年3月││││││日起至106年│││13日。││││││11月13日止。│││││││││依年金法,按│││││││││月攤還本息。│││││││││如未依約按期│││││││││清償,視為全│││││││││部到期。│││││││││││││├──┼──────┼─────┼────────┼──────┼────────┼────────┼─────┤│006│同上。│同上│2,000,000元。│101年11月13│按5%計息,如原告│同上。│102年3月││││││日起至102年│基準利率調整時,││13日。││││││5月13日止,│自調整日起按調整││││││││按月繳息,本│後之利率加2.45││││││││金到期1次清│%計算。(遲延時││││││││償。如未依約│利率為4.98%)││││││││按期清償,視│││││││││為全部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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