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5年票字第834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6月30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票字第8347號聲請人桔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乙○○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相對人最近之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中華民國95年6月30日
民事庭法官范明達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5年6月30日
書記官楊祖明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5年票字第834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6月30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票字第8347號聲請人桔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乙○○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相對人最近之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中華民國95年6月30日
民事庭法官范明達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5年6月30日
書記官楊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