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5年家訴字第6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3月27日
裁判案由:給付生活教育費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家訴字第64號原告乙○○
丙○○上二人共同甲○○法定代理人被告丁○○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生活教育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候核辦中華民國95年3月27日
家事法庭法官陳學德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95年3月27日
書記官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5年家訴字第6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3月27日
裁判案由:給付生活教育費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家訴字第64號原告乙○○
丙○○上二人共同甲○○法定代理人被告丁○○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生活教育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候核辦中華民國95年3月27日
家事法庭法官陳學德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95年3月27日
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