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96年度雄保險小調字第166號民事其他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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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甲○○
  相 對 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雄保險小調字第166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
民國97年2月12日下午3時30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調
解室一調解爭議:
  法 官 謝雨真
  書記官 許麗珠
朗讀案由:
聲請人代理人 甲○○ 到
相 對 人 乙○○ 到
調解委 員  陳金城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調解委員
  試勸讓步,兩造均願意讓步。調解委員:陳金城
  報知法官。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壹萬陸仟元整(聲請人
  當場點收無誤)。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中  華  民  國  97  年  2  月  12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
           書記官 許麗珠
           法 官 謝雨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7  年  2  月  12  日
           書記官 許麗珠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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