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1781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7年簡字第1781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9月21日

裁判案由:業務過失傷害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7年度簡字第1781號聲請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王崧糖上列被告因業務過失傷害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7年度偵字第5992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王崧糖犯業務過失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除下列補充外,餘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證據部分,補充:被告王崧糖戶籍資料、前案紀錄等。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84條第2項前段之業務過失傷害罪。爰審酌被告之素行,有其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可參;大學肄業之智識程度;及考量被告經營榮利環保拆除工程,應有拆除電箱之經驗,亦可想見其員工即告訴人於拆除電箱時,如被告疏未盡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所載規定,將會造成告訴人拆除電箱時受有傷害;又考量被告已賠償告訴人34,000元,惟雙方因故未能成立和解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284條第2項前段、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當事人如不服本判決,應自本簡易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提起上訴。
中華民國107年9月21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楊鑫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件判決,應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表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起上訴狀(須附繕本)。
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中華民國107年9月21日
書記官陳文新附件: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7年度偵字第5992號被告王崧糖男38歲(民國00年0月0日生)
住彰化縣○○鄉○○巷00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業務過失傷害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王崧糖經營榮利環保拆除工程,反覆從事拆除工程,為執行業務之人,其於民國107年3月20日僱用 郭博舜 ,協助處理位於彰化縣全○○○區○○路與工東二路旁廠房拆除作業工程,及該處電箱拆卸事宜。其應注意雇主對於電、熱可能引起之危害,應提供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並知悉拆除電箱時,如未確認是否已徹底斷電,於拆卸過程,工作人員即有可能因觸電,而致灼傷之可能,而依當時之情形,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乃竟疏未確認是否欲拆除之電箱是否已經完全斷電,並提供安全絕緣設備予郭博舜,即令郭博舜於當日16時許,以無絕緣效果之扳手拆卸電箱之金屬螺絲,致郭博舜因此觸電,而受有右手電擊燒燙傷2度1%,右手疤痕、皮膚纖維化等傷害。
二、案經郭博舜告訴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訊據被告王崧糖於偵訊時,對於上開犯罪事實坦承不諱,核與告訴人郭博舜於偵訊時指訴之情節大致相符,且有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診斷證明書、蒐證照片、協議書附卷可稽,足認被告之自白與事實相符,應堪採信。是本件事證明確,被告之犯罪嫌疑,洵堪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84條第2項前段之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請考量被告已支付告訴人新台幣34000元費用,有收據3紙存卷可參,並非全無和解意願等情,從輕量刑,以勵自新。
三、至告訴人指稱被告所為造成伊受有重傷害,並致其因此罹患有張力性頭痛、失眠、泛焦慮症、其他特定焦慮症、伴有憂鬱情緒之適應疾患等傷害。然迄今未能提供其因此受有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機能,或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所難治之傷害之診斷證明書,亦未能提供任何證明所罹患之上述頭痛等症狀,確為本件燒燙傷造成之醫學證據,是尚難僅以告訴人單一指訴,即遽認被告所為,已然造成告訴人受有前述頭痛等傷害,並已達到重傷害之標準。惟告訴意旨此部分之指訴,與告訴人前開犯罪事實為同一社會事實,爰不另為不起訴之處分,附此說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7年7月6日
檢察官莊珂惠參考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千元以下罰金。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