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7年度聲字第655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7年聲字第65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聲字第655號聲請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
(現在臺灣臺中監獄南投分監執行中)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叁年肆月。
理由
一、受刑人甲○○前因各二次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施用第二級、第一級毒品等案件,經本院以九十六年度訴字第一一○九號協商判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月、九月、九月、五月確定;復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等案件,經本院以九十七年度訴字第三六一號協商判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月、六月確定(內容均詳如附表所示)。
二、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執行指揮書、如附表所示案件之宣示判決筆錄及卷附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一份後,認聲請為正當,爰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7年7月31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法官黃怡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97年8月1日
書記官附表:
┌──────┬────────┬────────┬────────┐│編號│1│2│3│├──────┼────────┼────────┼────────┤││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名│(施用第二級毒品│(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96年6月1日│96年6月1日│96年8月8日│├──────┼────────┼────────┼────────┤│偵查(自訴)│南投地檢96年度毒│南投地檢96年度毒│南投地檢96年度毒││機關年度及案│偵字第1485、1507│偵字第1485、1507│偵字第1485、1507││號│號│號│號││││││├───┬──┼────────┼────────┼────────┤││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最後│案號│96年度訴字第1109│96年度訴字第1109│96年度訴字第1109││││號│號│號││├──┼────────┼────────┼────────┤│事實審│判決│96.11.23│96.11.23│96.11.23│││日期││││├───┼──┼────────┼────────┼────────┤││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確定├──┼────────┼────────┼────────┤│││96年度訴字第1109│96年度訴字第1109│96年度訴字第1109││判決│案號│號│號│號││││││││├──┼────────┼────────┼────────┤││判決││││││確定│96.11.23│96.11.23│96.11.23│││日期││││├───┴──┼────────┼────────┼────────┤│備註│南投地檢97年度執│南投地檢97年度執│南投地檢97年度執│││字第27號│字第27號│字第27號│└──────┴────────┴────────┴────────┘┌──────┬────────┬────────┬────────┐│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第二級毒品│(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96年8月8日│96年10月10日│96年10月11日│├──────┼────────┼────────┼────────┤│偵查(自訴)│南投地檢96年度毒│南投地檢97年度毒│南投地檢97年度毒││機關年度及案│偵字第1485、1507│偵字第335號│偵字第335號││號│號││││││││├───┬──┼────────┼────────┼────────┤││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最後│案號│96年度訴字第1109│97年度訴字第361│97年度訴字第361││││號│號│號││事實審├──┼────────┼────────┼────────┤││判決│96.11.23│97.04.28│97.04.28│││日期││││├───┼──┼────────┼────────┼────────┤││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確定├──┼────────┼────────┼────────┤││案號│96年度訴字第1109│97年度訴字第361│97年度訴字第361││││號│號│號││││││││判決├──┼────────┼────────┼────────┤││判決││││││確定│96.11.23│97.04.28│97.04.28│││日期││││├───┴──┼────────┼────────┼────────┤│備註│南投地檢97年度執│南投地檢97年度執│南投地檢97年度執│││字第27號│字第1760號│字第176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