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30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6月28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訴字第304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劉育陞選任辯護人林恆碩律師(法扶律師)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6月28日
刑事第十庭法官廖弼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舒涵中華民國108年6月28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30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6月28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訴字第304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劉育陞選任辯護人林恆碩律師(法扶律師)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6月28日
刑事第十庭法官廖弼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舒涵中華民國10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