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71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6年除字第71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6年度除字第71號聲請人 張元盛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股票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10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年7月2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6年8月31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謝宜雯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6年8月31日
書記官沈怡君┌──────────────────────────────────┐│附表:106年度除字第71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01│欣雲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89-ND-12576-0│股票│1│1000││├──┼───────────┼───────┼──┼──┼──┼──┤│0002│欣雲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89-ND-12578-4│股票│1│1000││├──┼───────────┼───────┼──┼──┼──┼──┤│0003│欣雲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89-ND-12580-2│股票│1│1000││├──┼───────────┼───────┼──┼──┼──┼──┤│0004│欣雲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89-ND-12582-6│股票│1│1000││├──┼───────────┼───────┼──┼──┼──┼──┤│0005│欣雲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89-ND-12584-0│股票│1│1000││├──┼───────────┼───────┼──┼──┼──┼──┤│0006│欣雲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89-ND-12586-3│股票│1│1000││├──┼───────────┼───────┼──┼──┼──┼──┤│0007│欣雲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89-ND-12588-7│股票│1│1000││├──┼───────────┼───────┼──┼──┼──┼──┤│0008│欣雲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89-ND-12577-2│股票│1│1000││├──┼───────────┼───────┼──┼──┼──┼──┤│0009│欣雲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89-ND-12579-6│股票│1│1000││├──┼───────────┼───────┼──┼──┼──┼──┤│0010│欣雲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89-ND-12581-4│股票│1│1000││├──┼───────────┼───────┼──┼──┼──┼──┤│0011│欣雲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89-ND-12583-8│股票│1│1000││├──┼───────────┼───────┼──┼──┼──┼──┤│0012│欣雲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89-ND-12585-1│股票│1│1000││├──┼───────────┼───────┼──┼──┼──┼──┤│0013│欣雲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89-ND-12587-5│股票│1│1000││├──┼───────────┼───────┼──┼──┼──┼──┤│0014│欣雲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89-NX-69-4│股票│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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