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桃小字第169號
原 告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錦瑭
訴訟代理人 施舜智
被 告 權泰電鍍機械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麗鳳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4月11日
桃園簡易庭法官廖子涵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4月11日
書記官儲鳴霄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桃小字第169號
原 告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錦瑭
訴訟代理人 施舜智
被 告 權泰電鍍機械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麗鳳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4月11日
桃園簡易庭法官廖子涵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4月11日
書記官儲鳴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