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除字第40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8月13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除字第406號聲請人 張慶順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8月9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87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3年6月2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3年8月13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古秋菊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13年8月13日
書記官劉馥瑄股票附表: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1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087-NX-0000000-0150002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088-NX-0000000-01105003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089-NX-0000000-0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