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140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1月14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1406號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辜濂松 訴訟代理人 梁懷德
黃馨瑩 被告 陳慧珍
陳慧齡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十一時十五分在本院桃園簡易庭第三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100年1月14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陳心婷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1月14日
書記官林君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