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86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86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5月26日

裁判案由:強盜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869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5樓乙○○共同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 黃青慧 上列被告等因強盜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5年5月26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鄭水銓
法官陳福來法官廖怡貞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張惠芳中華民國9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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