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5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39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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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5年司執消債更字第3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6月28日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39號聲請人即債務人 莊淑芳 代理人 邱麗妃 律師債權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祖培 債權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憲章 代理人 姚宜姈 債權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邱正雄 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鍾隆毓 債權人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建平 債權人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文明 代理人姚宜姈債權人萬榮行銷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劉五湖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債權人會議可決如附表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
理由
一、按法院得將更生方案之內容及債務人財產及收入狀況報告書通知債權人,命債權人於法院所定期間內以書面確答是否同意該方案,逾期不為確答,視為同意。同意及視為同意更生方案之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過半數,且其所代表之債權額,逾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總債權額之2分之1時,視為債權人會議可決更生方案。更生方案經可決者,法院應為認可與否之裁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以下簡稱消債條例)第60條第1項、第2項及第62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債務人聲請更生,前經本院104年度消債更字第132號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債務人所提如附表所示之更生方案,經本院於106年3月27日以屏院進民執成字第105司執消債更39號函,命債權人於文到10日內,以書面確答是否同意,逾期不為確答者,即視為同意,其中如附表所示編號2、5、
6共3名債權人明示不同意,其餘債權人均明示同意或逾期不為確答視為同意,依消債條例第60條第2項規定,如附表所示之更生方案視為業經債權人會議可決。
三、經查,債務人任職於明徽股份有限公司,每月薪資為新台幣(下同)20,900元,有在職證明及薪資明細表在卷可憑。債務人陳稱:其現與女兒同住於屏東縣○○鎮○○路○○巷○○號,該屋為其母戴○珍所有,供其等無償使用,惟其女莊○雯(000年生)尚未成年,須其扶養等情,業據其提出戶籍謄本及幼兒園繳費收據為證。審酌莊○雯年僅4歲,名下既無財產亦無收入,顯有受扶養之必要,由債務人與莊○雯之生父平均分擔扶養費,依衛生福利部公告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11,448元之標準計算,債務人應分擔之扶養費為5,724元(計算式:11448÷2=5724)。則債務人自己及依法應受其扶養者所必要生活費用為每月17,172元(11448+5724=17172),又債務人每月收入達20,900元,堪認其所提每月清償3,500元之更生方案尚非無履行之可能。此外,本件復查無消債條例第63條第1項各款所定應不予認可之消極事由存在,爰依消債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裁定認可如附表所示之更生方案。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華民國106年6月28日
司法事務官湯明錦附表:更生方案(單位:新台幣/元)┌────────────────────────────────────┐│壹、更生方案內容│├────────────────────────────────────┤│1.每期清償金額:第1-72期、每期(月)3,500元。││2.每1月為1期,每期在10日以前依債權比例給付債權人。││3.自認可裁定確定之翌月起,分6年,共72期清償。││4.清償比例:35.80%││5.債務總金額:703,821元││6.清償總金額:252,000元││7.給付方式:債務人於履行更生方案前,應自行向債權人查詢還款帳號依期履行並││自行負擔匯款費用,或逕以書面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統一辦理收款及撥付款││項之作業。││8.各債權人每期可受分配金額=每期還款總金額×各債權人債權比例,依四捨五入││方式進位受償,若每期可受分配金額仍不等於每期還款總金額,則依序以無進位││者小數點較高者,優先進位受償。│├────────────────────────────────────┤│貳、更生清償分配表│├──┬────────┬─────┬─────┬──────┬─────┤│編號│債權人│債權金額│債權比例│每期清償金額│總清償總額│├──┼────────┼─────┼─────┼──────┼─────┤│1│國泰世華商業銀行│60,300│8.57%│300│21,600│││股份有限公司│││││├──┼────────┼─────┼─────┼──────┼─────┤│2│聯邦商業銀行股份│31,140│4.42%│155│11,160│││有限公司│││││├──┼────────┼─────┼─────┼──────┼─────┤│3│永豐商業銀行股份│58,864│8.36%│293│21,096│││有限公司│││││├──┼────────┼─────┼─────┼──────┼─────┤│4│台新國際商業銀行│193,459│27.49%│962│69,264│││股份有限公司│││││├──┼────────┼─────┼─────┼──────┼─────┤│5│大眾商業銀行股份│150,028│21.32%│746│53,712│││有限公司│││││├──┼────────┼─────┼─────┼──────┼─────┤│6│摩根聯邦資產管理│65,023│9.24%│323│23,256│││股份有限公司│││││├──┼────────┼─────┼─────┼──────┼─────┤│7│萬榮行銷顧問股份│145,007│20.6%│721│51,912│││有限公司│││││├──┼────────┼─────┼─────┼──────┼─────┤│合計││703,821│100%│3,500│25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