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2年度上字第14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2年上字第14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9月08日

裁判案由:債務人異議之訴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12年度上字第140號上訴人 許龍輔 被上訴人高雄市政府農業局法定代理人 張清榮 訴訟代理人 尤挹華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定於民國112年10月12日下午2時20分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9月8日
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官蘇姿月
法官劉傑民法官郭宜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9月8日
書記官林昭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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