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交簡附民字第2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2月29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交簡附民字第28號原告 陳欣妤 被告 周俊孝 上列被告因本院刑案113年度交簡字第251號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
中華民國113年2月29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王素珍
法官陳怡潔法官陳彥志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3年2月29日
書記官林靖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