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簡易庭113年度桃司偵移調字第1454號民事調解筆錄

調解筆錄

聲請人黃金結

相對人 鍾婉琳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桃司偵移調字第1454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000年0月00日下午3時35分在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調解中心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司法事務官廖峻賢

法院書記官洪鉦翔

調解委員邱仁貴

到庭調解關係人如下:

聲請人黃金結

相對人鍾婉琳

司法事務官宣示本件調解委員試行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18,000元(含強制險保險金)。

二、前項金額給付方式:

自民國113年9月起,按月各於每月10日前給付6,000元,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如有一期未給付,尚未到期部分視為全部到期。

三、兩造就本件車禍事件所生之其他權利均拋棄,不再向對方請求。

四、聲請人願撤回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33355號過失傷害等案件刑事告訴。

五、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調解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均認無誤後簽名如下:

聲請人黃金結

相對人鍾婉琳

中華民國113年8月23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易庭

法院書記官洪鉦翔

司法事務官廖峻賢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13年8月28日

書記官洪鉦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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