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交聲字第138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7月26日
裁判案由:交管條例聲異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交通事件裁定99年度交聲字第1371號原處分機關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異議人即受處分人甲○○上列受處分人即異議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不服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於中華民國99年5月31日所為如附表所示之裁決處分計50件,均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如附表編號一、二、五、八、一0、一三、一五、三六至五0所示之原處分均撤銷。
其餘聲請均駁回。
理由
一、原處分意旨略以:異議人即受處分人甲○○所有之車號00-0
000號自用小客車,經人駕駛於如附表所示之違規時間,在如附表所示之違規地點,各有「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之違規行為,經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及臺北縣政府交通局製單對於該車所有人即異議人逕行舉發合計50件,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規定,每件各裁處罰鍰新臺幣(下同)3百元。
二、異議意旨略以:異議人僅是車號00-0000號自用小客車之登記車主,沒有汽車駕駛,不會開車,並非該車之使用人。又因戶籍僅是讓小孩上學之用,並未居住在戶籍地,未收到停車費催繳通知單,導致完全不知道有停車費未繳情事,遭受罰鍰實在無辜等語。
三、按汽車駕駛人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未依規定繳費,主管機關應書面通知駕駛人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處3百元罰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定有明文。又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情形,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逕行舉發,應記明車輛牌照號碼、車型等可資辨明之資料,以汽車所有人為被通知人製單舉發,同條例第7之2條第1項第3款、第4項亦規定明確。準此,凡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未依規定繳費,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即得以汽車所有人為被通知人而為逕行舉發,惟於舉發前,應先踐行書面通知補繳之程序,即賦予異議人有補繳之機會,倘異議人仍不補繳,始得依法舉發處罰之。
四、本院判斷:㈠本件異議人即受處分人甲○○所有之車號00-0000號自用小
客車,經人駕駛於如附表所示之違規時間,在如附表所示之違規地點,各有「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之違規行為,此有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99年6月17日北市停管字第09933928800號函送之催繳單明細表、臺北縣政府交通局99年6月17日北交營字第0990552089號函送之未繳停車費登錄明細及舉發通知單影本附卷可稽,且為異議人所未爭執,堪信為真實。據此,並揆諸上揭說明,舉發單位即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及臺北縣政府交通局因認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以該車所有人即異議人為被通知人而為書面通知補繳及逕行舉發,於法即無不合。異議人所辯:伊僅是該車之登記車主,沒有汽車駕駛,不會開車,並非該車之使用人云云,縱然屬實,其於受通知之後,倘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規定於應到案日期前,檢附相關證據及應歸責人相關證明文件,向處罰機關告知應歸責人,仍應依各該違反條款規定處罰,洵難僅憑其非汽車實際使用人乙節,事後即可脫免處罰。
㈡惟按處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有關文書送達之規定,依
行政程序法之規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第3條定有明文。送達,於應受送達人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為之,但在行政機關辦公處所或他處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於會晤處所為之;於應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送達不能依上述方法為之者,得將文書寄存送達地之地方自治或警察機關,若由郵務機關送達者,得將之寄存於送達地之郵政機關,並作送達通知書兩份,一份黏貼於應受送達人住居所、事務所、營業所或其就業處所門首,另一份交由鄰居轉交或置於該送達處所信箱或其他位置,以為送達;當事人變更其送達之處所而不向行政機關 陳明 ,致有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行政機關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行政程序法第72條第1項、第73條第
1項、第74條第1項、第78條第3項分別規定甚明。上揭所謂「住所」,依民法第20條之規定,乃依一定之事實,足認以久住之意思,住於一定之區域者,始為設定其住所於該地,亦即除主觀上有久住一定區域之意思外,尚須客觀上有住於一定區域之事實,該一定之區域始為住所,且不以戶籍登記為要件,亦即戶籍法僅為戶籍登記之行政管理規定,戶籍地址不過係依戶籍法所為登記之事項,並非認定住所之唯一標準(參照最高法院93年度台抗字第393號民事裁定要旨)。實務上戶籍法上住址與民法上住所,固然絕大多數情形為同一處所,但依上揭所述可知並非當然同一,個案中仍應依實際住居情形詳予審認。查本件異議人之戶籍固係設在臺北市○○區○○街17之4號,惟該址僅係單純借址設籍之地,異議人實際係住在臺北縣三重市○○路○○巷○○號2樓等情,業據異議人陳明在卷。徵諸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臺北縣政府交通局依上址戶籍地向異議人送達補繳通知單結果,多有註記「無此人」或「遷移」而退回情事,此有相關退郵信封影本存卷可憑。另經本院依職權傳喚證人即曾經在上址戶籍地代收郵件之 申豫鳳 到庭證述略以:我之前在臺北市○○區○○街17之4號打工,該址是一個義大利麵店,沒有當作住宅,只是作店面使用,我在打工期間有收過停車費催繳通知單,卷附其上有我的簽名的送達證書確實是我簽收的,我收到這些通知後有問店裡的人如何處理,店裡的人跟我說先簽收,因為店裡很忙,簽收後就塞在店裡的抽屜,我有看收件人是甲○○,但我不認識她,後來抽屜裡信件的下落我不知道,我收到好幾封這樣的信,都放在同一個抽屜,放進去抽屜時,原先放進去的信件都還在,沒有人通知甲○○有人寄這些信給她等語(見本院卷第240頁反面、241頁),堪認異議人所述屬實,其所設籍之臺北市○○區○○街17之4號確實僅係單純之戶籍而已,非其住所。故而,本件異議人應受送達之住所,應係在臺北縣三重市○○路○○巷○○號2樓,縱認異議人有變更住所不向行政機關陳明,致其應受送達處所不明情形,至多亦僅須承擔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罰鍰責任,行政機關亦可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3項規定為公示送達,不能僅憑付郵向形式上之戶籍地寄送文書,即輕率認定已完成合法送達程序。
㈢經查:本件如附表編號一、二、五、八、一0、一三、一五
、三六至五0所示停車費之補繳通知單,經郵務機關向上址形式上之戶籍地址為送達結果,因誤認係由異議人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為簽收,或誤認已完成寄存送達,或於退郵之後尚未依法完成公示送達程序,有相關送達回證影本、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99年7月5日北市停管字第09934379500號函文(見本院卷第204頁)可資為證,揆之上開說明,該等補繳通知單洵不生合法送達之效力。此外,如附表所示之其餘補繳通知單,經郵務機關向上址形式上之戶籍地址為送達結果,因「無此人」或「遷移」而退郵,且因異議人未向主管機關陳明實際住所,致其應受送達處所不明,嗣經臺北縣政府交通局分別以98年9月16日北交營字第0000000093號、98年10月28日北交營字第0980899325號為公示送達等情,有上揭函文、未繳停車費登錄明細、退郵信封影本存卷可參(見本院卷第143至147頁),該等補繳通知單則應已完成合法送達程序。
㈢從而,如附表編號一、二、五、八、一0、一三、一五、三
六至五0所示停車費之補繳通知單,因尚未完成合法送達程序,即未先賦予異議人有補繳之機會,尚不得對異議人予以舉發。原處分機關不查,逕依該等不合法之舉發而為裁罰,咸難認合法,此部分之異議為有理由,爰將此部分之原處分均撤銷之,並應責由主管機關賦予異議人補繳機會後,視其有無於期限內補繳,而為適法之處理。至於如附表所示之其餘補繳通知單,既已完成合法送達程序,舉發單位依法逕行舉發、原處分機關依法裁罰,均屬有據,洵無違法或不當之處。異議人執持前詞,就此部分聲請異議人,核無理由,均應駁回。
五、結論:本件異議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第2項,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19條、第20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9年7月26日
交通法庭法官朱嘉川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陳聖儒中華民國99年7月26日附表:
┌──┬───────┬──────┬──────┬──────┬────────┬─────┐│編號│原處分案號│裁決日期│違規時間│違規地點│舉發案號│備註│├──┼───────┼──────┼──────┼──────┼────────┼─────┤│一│北市裁罰字第裁│99年5月31日│98年7月2日│臺北市○○路│臺北市停車管理處││││22-1AE890170號││9時44分許│2段│1AE890170號││├──┼───────┼──────┼──────┼──────┼────────┼─────┤│二│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3日│臺北市○○街│臺北市停車管理處││││22-1AE891826號││9時4分許││1AE891826號││├──┼───────┼──────┼──────┼──────┼────────┼─────┤│三│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3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98年9月16│││22-1CDA05264號││14時35分許│集美街│1CDA05264號│日北交營字││││││││第00000000││││││││93號公示送││││││││達│├──┼───────┼──────┼──────┼──────┼────────┼─────┤│四│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6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同上│││22-1CDA05344號││9時20分許│集美街│1CDA05344號││├──┼───────┼──────┼──────┼──────┼────────┼─────┤│五│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7日│臺北市○○街│臺北市停車管理處││││22-1AE896777號││9時17分許││1AE896777號││├──┼───────┼──────┼──────┼──────┼────────┼─────┤│六│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7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98年9月16│││22-1CDA05403號││12時30分許│集美街│1CDA05403號│日北交營字││││││││第00000000││││││││93號公示送││││││││達│├──┼───────┼──────┼──────┼──────┼────────┼─────┤│七│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7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同上│││22-1CDA05376號││17時35分許│集美街│1CDA05376號││├──┼───────┼──────┼──────┼──────┼────────┼─────┤│八│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8日│臺北市○○路│臺北市停車管理處││││22-1AE898425號││9時13分許││1AE898425號││├──┼───────┼──────┼──────┼──────┼────────┼─────┤│九│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8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98年9月16│││22-1CDA05444號││15時0分許│中正南路│1CDA05444號│日北交營字││││││││第00000000││││││││93號公示送││││││││達│├──┼───────┼──────┼──────┼──────┼────────┼─────┤│一0│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9日│臺北市○○街│臺北市停車管理處││││22-1AE900003號││9時17分許││1AE900003號││├──┼───────┼──────┼──────┼──────┼────────┼─────┤│一一│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9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98年9月16│││22-1CDA05512號││13時16分許│集美街│1CDA05512號│日北交營字││││││││第00000000││││││││93號公示送││││││││達│├──┼───────┼──────┼──────┼──────┼────────┼─────┤│一二│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9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同上│││22-1CDA05499號││18時5分許│中正南路│1CDA05499號││├──┼───────┼──────┼──────┼──────┼────────┼─────┤│一三│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10日│臺北市○○街│臺北市停車管理處││││22-1AE901605號││9時6分許││1AE901605號││├──┼───────┼──────┼──────┼──────┼────────┼─────┤│一四│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10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98年9月16│││22-1CDA05550號││18時5分許│中正南路│1CDA05550號│日北交營字││││││││第00000000││││││││93號公示送││││││││達│├──┼───────┼──────┼──────┼──────┼────────┼─────┤│一五│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13日│臺北市○○街│臺北市停車管理處││││22-1AE905042號││9時14分許││1AE905042號││├──┼───────┼──────┼──────┼──────┼────────┼─────┤│一六│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14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98年9月16│││22-1CDA05615號││14時32分許│集美街│1CDA05615號│日北交營字││││││││第00000000││││││││93號公示送││││││││達│├──┼───────┼──────┼──────┼──────┼────────┼─────┤│一七│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14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同上│││22-1CDA05642號││18時24分許│中正南路│1CDA05642號││├──┼───────┼──────┼──────┼──────┼────────┼─────┤│一八│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15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同上│││22-1CDA05689號││12時40分許│集美街│1CDA05689號││├──┼───────┼──────┼──────┼──────┼────────┼─────┤│一九│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16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同上│││22-1CDA05740號││12時52分許│集美街│1CDA05740號││├──┼───────┼──────┼──────┼──────┼────────┼─────┤│二0│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27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同上│││22-1CDA06106號││14時17分許│集美街│1CDA06106號││├──┼───────┼──────┼──────┼──────┼────────┼─────┤│二一│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17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同上│││22-1CDA05765號││14時55分許│集美街│1CDA05765號││├──┼───────┼──────┼──────┼──────┼────────┼─────┤│二二│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27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98年10月28│││22-1CDA06135號││18時48分許│中正南路│1CDA06135號│日北交營字││││││││第00000000││││││││25號公示送││││││││達│├──┼───────┼──────┼──────┼──────┼────────┼─────┤│二三│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28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同上│││22-1CDA06294號││14時18分許│集美街│1CDA06294號││├──┼───────┼──────┼──────┼──────┼────────┼─────┤│二四│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28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同上│││22-1CDA06297號││17時57分許│集美街│1CDA06297號││├──┼───────┼──────┼──────┼──────┼────────┼─────┤│二五│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29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同上│││22-1CDA06478號││13時41分許│集美街│1CDA06478號││├──┼───────┼──────┼──────┼──────┼────────┼─────┤│二六│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29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同上│││22-1CDA06507號││19時20分許│中正南路│1CDA06507號││├──┼───────┼──────┼──────┼──────┼────────┼─────┤│二七│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30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同上│││22-1CDA06734號││13時21分許│中正南路│1CDA06734號││├──┼───────┼──────┼──────┼──────┼────────┼─────┤│二八│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30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同上│││22-1CDA06673號││17時55分許│集美街│1CDA06673號││├──┼───────┼──────┼──────┼──────┼────────┼─────┤│二九│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7月31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同上│││22-1CDA07465號││12時57分許│集美街│1CDA07465號││├──┼───────┼──────┼──────┼──────┼────────┼─────┤│三0│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8月3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同上│││22-1CDA07315號││15時10分許│集美街│1CDA07315號││├──┼───────┼──────┼──────┼──────┼────────┼─────┤│三一│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8月3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同上│││22-1CDA07346號││18時50分許│中正南路│1CDA07346號││├──┼───────┼──────┼──────┼──────┼────────┼─────┤│三二│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8月4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同上│││22-1CDA07181號││11時17分許│集美街│1CDA07181號││├──┼───────┼──────┼──────┼──────┼────────┼─────┤│三三│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8月4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同上│││22-1CDA07168號││18時16分許│集美街│1CDA07168號││├──┼───────┼──────┼──────┼──────┼────────┼─────┤│三四│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8月5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同上│││22-1CDA07018號││17時29分許│集美街│1CDA07018號││├──┼───────┼──────┼──────┼──────┼────────┼─────┤│三五│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8月6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同上│││22-1CDA06871號││13時26分許│集美街│1CDA06871號││├──┼───────┼──────┼──────┼──────┼────────┼─────┤│三六│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11月17日│臺北市西寧北│臺北市停車管理處││││22-1AG069801號││7時3分許│路│1AG069801號││├──┼───────┼──────┼──────┼──────┼────────┼─────┤│三七│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11月18日│臺北市西寧北│臺北市停車管理處││││22-1AG071259號││7時14分許│路│1AG071259號││├──┼───────┼──────┼──────┼──────┼────────┼─────┤│三八│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11月19日│臺北市西寧北│臺北市停車管理處││││22-1AG072699號││7時8分許│路│1AG072699號││├──┼───────┼──────┼──────┼──────┼────────┼─────┤│三九│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11月23日│臺北市忠孝西│臺北市停車管理處││││22-1AG077500號││19時19分許│路2段│1AG077500號││├──┼───────┼──────┼──────┼──────┼────────┼─────┤│四0│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12月4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22-1CDA29516號││20時12分許│仁愛街│1CDA29516號││├──┼───────┼──────┼──────┼──────┼────────┼─────┤│四一│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12月10日│臺北縣三重市│臺北縣交通局││││22-1CDA29036號││7時35分許│正義北路│1CDA29036號││├──┼───────┼──────┼──────┼──────┼────────┼─────┤│四二│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12月16日│臺北市○○街│臺北市停車管理處││││22-1AG107222號││10時16分許││1AG107222號││├──┼───────┼──────┼──────┼──────┼────────┼─────┤│四三│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12月31日│臺北市○○街│臺北市停車管理處││││22-1AG126011號││9時20分許││1AG126011號││├──┼───────┼──────┼──────┼──────┼────────┼─────┤│四四│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9年1月5日│臺北市○○路│臺北市停車管理處││││22-1AG129721號││9時10分許││1AG129721號││├──┼───────┼──────┼──────┼──────┼────────┼─────┤│四五│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9年1月7日│臺北市○○路│臺北市停車管理處││││22-1AG132447號││9時26分許││1AG132447號││├──┼───────┼──────┼──────┼──────┼────────┼─────┤│四六│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9年1月8日│臺北市民族東│臺北市停車管理處││││22-1AG133667號││9時23分許│路│1AG133667號││├──┼───────┼──────┼──────┼──────┼────────┼─────┤│四七│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9年1月8日│臺北市○○街│臺北市停車管理處││││22-1AG133668號││10時22分許││1AG133668號││├──┼───────┼──────┼──────┼──────┼────────┼─────┤│四八│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9年1月9日│臺北市○○路│臺北市停車管理處││││22-1AG134916號││9時16分許│2段│1AG134916號││├──┼───────┼──────┼──────┼──────┼────────┼─────┤│四九│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9年1月11日│臺北市○○路│臺北市停車管理處││││22-1AG136652號││9時15分許││1AG136652號││├──┼───────┼──────┼──────┼──────┼────────┼─────┤│五0│北市裁罰字第裁│同上│98年12月12日│臺北市○○街│臺北市停車管理處││││22-1AG138066號││14時59分許││1AG1380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