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5年度司催字第613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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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5年司催字第61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2月08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司催字第613號聲請人 蘇良木 即原源橡膠五金行聲請人因證券被竊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支票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送達之日起20日內將本公示催告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1日,聲請人未依規定登載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三、現持有前項支票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4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支票,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該支票,本院將宣告該支票為無效,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12月8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鐘雅欣┌────────────────────────────────────────────────┐│附表:105年度司催字第613號│├──┬──────┬─────┬─────┬──────┬─────┬───────┬─────┤│編號│發票人│受款人│付款人│帳號│票面金額│發票日│支票號碼│││││││(新臺幣)│││├──┼──────┼─────┼─────┼──────┼─────┼───────┼─────┤│001│正興活塞股份│原源橡膠五│合作金庫商│000000000000│13,440元│105年11月10日│JK0000000│││有限公司│金行│業銀行股份│9││││││ 蔡義信 ││有限公司岡│││││││││山分行│││││├──┼──────┼─────┼─────┼──────┼─────┼───────┼─────┤│002│正興活塞股份│原源橡膠五│合作金庫商│000000000000│52,710元│105年12月10日│JK0000000│││有限公司│金行│業銀行股份│9││││││蔡義信││有限公司岡│││││││││山分行│││││├──┼──────┼─────┼─────┼──────┼─────┼───────┼─────┤│003│富臣五金企業│空白│兆豐國際商│00000000000│10,000元│105年12月31日│WM0000000│││行 黃秀雲 ││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分行│││││├──┼──────┼─────┼─────┼──────┼─────┼───────┼─────┤│004│富臣五金企業│空白│兆豐國際商│00000000000│13,000元│105年11月30日│WM0000000│││行黃秀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分行│││││├──┼──────┼─────┼─────┼──────┼─────┼───────┼─────┤│005│伸益車體有限│原源橡膠五│臺灣銀行股│000000000000│14,994元│105年12月5日│AK0000000│││公司陳言珄│金行│份有限公司│││││││││岡山分行││││││││││││││├──┼──────┼─────┼─────┼──────┼─────┼───────┼─────┤│006│ 蘇瓊華 │空白│臺灣新光商│000000000000│3,780元│105年11月5日│AZ0000000│││││業銀行股份│4││││││││有限公司路│││││││││竹簡易型分│││││││││行│││││├──┼──────┼─────┼─────┼──────┼─────┼───────┼─────┤│007│蘇瓊華│空白│臺灣新光商│000000000000│3,780元│105年12月5日│AZ0000000│││││業銀行股份│4││││││││有限公司路│││││││││竹簡易型分│││││││││行│││││├──┼──────┼─────┼─────┼──────┼─────┼───────┼─────┤│008│信興機械工程│原源橡膠五│臺灣土地銀│000000000000│4,427元│106年1月3日│CJA0000000│││股份有限公司│金行│行股份有限│││││││ 王三發 ││公司路竹分│││││││││行│││││├──┼──────┼─────┼─────┼──────┼─────┼───────┼─────┤│009│翔榛興業有限│原源橡膠五│臺灣中小企│00000000000│4,326元│105年12月10日│ZC0000000│││公司 王慶華 │金行│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岡│││││││││山分行│││││├──┼──────┼─────┼─────┼──────┼─────┼───────┼─────┤│010│翔榛興業有限│原源橡膠五│臺灣中小企│00000000000│9,251元│105年11月10日│ZC0000000│││公司王慶華│金行│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岡│││││││││山分行│││││└──┴──────┴─────┴─────┴──────┴─────┴───────┴─────┘附記:
一、有關刊登事宜(除附記免登載外,其餘應全部登載),悉由聲請人自行選報刊登,本院並未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請勿受騙。
二、聲請人如未於主文第2項所示時間內登載新聞紙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三、請先校對無誤後,將該新聞紙全版保存(請勿剪開),並於刊登新聞紙滿4個月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另行持本公示催告及保存之新聞紙全版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
四、限登全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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