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6年司票字第1129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2月28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票字第11299號聲請人 劉尚 原相對人 曾耀霆 上列當事人間本票裁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其金額及利息,准予強制執行。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叁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於屆期提示後,如附表所示金額未獲清償。為此提出該本票18紙,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等情。
二、經查,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爰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得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發票人已提起確認之訴者,得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規定聲請法院停止執行。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8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附表:至清償日止利息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106年度司票字第11299號│├─┬───────────┬───────────┬───────────┬───────────┬────────┤│編│發票日│票面金額│到期日│利息起算日│票據號碼││號││(新臺幣)││││├─┼───────────┼───────────┼───────────┼───────────┼────────┤│1│104年6月8日│1,533,750元│104年6月12日│104年6月12日│CH0000000│├─┼───────────┼───────────┼───────────┼───────────┼────────┤│2│104年12月21日│823,750元│104年12月21日│104年12月21日│TH0000000│├─┼───────────┼───────────┼───────────┼───────────┼────────┤│3│105年3月31日│271,500元│105年3月31日│105年3月31日│TH0000000│├─┼───────────┼───────────┼───────────┼───────────┼────────┤│4│105年2月17日│543,000元│105年2月29日│105年2月29日│TH0000000│├─┼───────────┼───────────┼───────────┼───────────┼────────┤│5│105年6月30日│679,500元│105年6月30日│105年6月30日│TH0000000│├─┼───────────┼───────────┼───────────┼───────────┼────────┤│6│105年7月13日│679,500元│105年7月31日│105年7月31日│TH0000000│├─┼───────────┼───────────┼───────────┼───────────┼────────┤│7│105年8月7日│679,500元│105年8月31日│105年8月31日│TH0000000│├─┼───────────┼───────────┼───────────┼───────────┼────────┤│8│105年9月30日│1,855,000元│105年9月30日│105年9月30日│TH0000000│├─┼───────────┼───────────┼───────────┼───────────┼────────┤│9│105年9月30日│1,855,000元│105年9月30日│105年9月30日│TH0000000│├─┼───────────┼───────────┼───────────┼───────────┼────────┤│10│105年9月30日│679,500元│105年9月30日│105年9月30日│TH0000000│├─┼───────────┼───────────┼───────────┼───────────┼────────┤│11│105年10月12日│475,500元│105年10月31日│105年10月31日│TH0000000│├─┼───────────┼───────────┼───────────┼───────────┼────────┤│12│105年4月30日│679,500元│105年4月30日│105年4月30日│TH0000000│├─┼───────────┼───────────┼───────────┼───────────┼────────┤│13│105年5月31日│679,500元│105年5月31日│105年5月31日│TH0000000│├─┼───────────┼───────────┼───────────┼───────────┼────────┤│14│105年11月9日│475,500元│105年11月30日│105年11月30日│TH0000000│├─┼───────────┼───────────┼───────────┼───────────┼────────┤│15│105年9月30日│2,565,000元│105年9月30日│105年9月30日│CH0000000│├─┼───────────┼───────────┼───────────┼───────────┼────────┤│16│105年9月30日│5,640,000元│105年9月30日│105年9月30日│CH0000000│├─┼───────────┼───────────┼───────────┼───────────┼────────┤│17│105年9月30日│1,339,000元│105年9月30日│105年9月30日│CH0000000│├─┼───────────┼───────────┼───────────┼───────────┼────────┤│18│105年9月30日│1,855,000元│105年9月30日│105年9月30日│CH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