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除字第45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3月27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4年度除字第452號聲請人 王麗貞 訴訟代理人 黃文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214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年2月2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4年3月27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林芳華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4年3月27日
書記官馮莉雅┌────────────────────────────┐│附表:103年度除字第452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74-PD-0000000-0│1│1000│├──┼──────────┼────────┼──┼──┤│0002│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68-CD-0000000-0│1│1000│├──┼──────────┼────────┼──┼──┤│0003│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82-MX-0000000-0│1│428│├──┼──────────┼────────┼──┼──┤│0004│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83-EX-0000000-0│1│492│├──┼──────────┼────────┼──┼──┤│0005│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80-MX-0000000-0│1│235│├──┼──────────┼────────┼──┼──┤│0006│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81-FX-0000000-0│1│259│├──┼──────────┼────────┼──┼──┤│0007│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79-MX-0000000-0│1│360│├──┼──────────┼────────┼──┼──┤│0008│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84-EX-0000000-0│1│264│├──┼──────────┼────────┼──┼──┤│0009│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85-FX-0000000-0│1│323│├──┼──────────┼────────┼──┼──┤│0010│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86-NX-0000000-0│1│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