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1247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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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7年訴字第124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8月22日
裁判案由:遷讓房屋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訴字第1247號原告大坤鋼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丙○○被告甲○○
雅文塑膠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丁○○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97年8月22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陳靜茹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7年8月27日
書記官孫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