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9年度重訴字第22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9年重訴字第22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2月21日

裁判案由:返還借款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重訴字第二二八號
原告 林素秋 訴訟代理人 賴玉梅 律師複代理人 黃紀錄 律師被告翔煒橡膠工業有限公司設台北縣樹林市○○街八0之四號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徐揆智 律師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二十一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王士珮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二十一日~B書記官尤秋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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