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度聲字第210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聲字第210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5月22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一0六七號
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鄭敦元右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二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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