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99年度南簡字第1209號
原 告 王仕凱
訴訟代理人 王淑媛
王余秀嬌
被 告 蘇裕斌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0年4月15日上午10時在本庭
第十八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3月4日
臺南簡易庭法官張家瑛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3月4日
書記官吳俊達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99年度南簡字第1209號
原 告 王仕凱
訴訟代理人 王淑媛
王余秀嬌
被 告 蘇裕斌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0年4月15日上午10時在本庭
第十八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3月4日
臺南簡易庭法官張家瑛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3月4日
書記官吳俊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