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2292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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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229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1月09日
裁判案由:妨害風化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2292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妨害風化案件,本院於民國94年12月28日所為之判決原本及其正本,茲發現有誤,應裁定更正如下:
上揭判決之原本及其正本主文欄被告姓名所載「 沈青龍 」應更正為「甲○○」。
中華民國95年1月9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法官蘇昭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韓若玉中華民國09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