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聲字第191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聲字第191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5月21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聲字第1918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劉益全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1年度執聲字第1438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劉益全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肆年貳月。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劉益全前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先後經法院判決確定如附表編號1至12所示,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等語。
二、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竊盜、偽造署押等罪,業經本院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等事實(聲請書附表編號1、2所示之罪之判決確定日期,及編號7至10所示之罪之判決日期均誤載,更正如後),有各該刑事判決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附卷可稽。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其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1年5月21日
刑事第十五庭法官林美玲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黃珮華中華民國101年5月21日附表:
受刑人劉益全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違背安全駕駛致交通危│││││險罪│├──────┼──────────┼──────────┼──────────┤│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100.02.11│100.02.11│100.09.30│├──────┼──────────┼──────────┼──────────┤│偵查(自訴)│臺中地檢│臺中地檢│臺中地檢││機關年度案號│100年度毒偵字第738號│100年度毒偵字第738號│100年度速偵字第4554│││││號│├─┬────┼──────────┼──────────┼──────────┤│最│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後├────┼──────────┼──────────┼──────────┤│事│案號│100年度訴字第994號│100年度訴字第994號│100年度沙交簡字第828││實││││號││審├────┼──────────┼──────────┼──────────┤││判決日期│100.10.27│100.10.27│100.10.27│├─┼────┼──────────┼──────────┼──────────┤│確│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定├────┼──────────┼──────────┼──────────┤│判│案號│100年度訴字第994號│100年度訴字第994號│100年度沙交簡字第828││決││││號││├────┼──────────┼──────────┼──────────┤││判決確定│100.11.14│100.11.14│100.11.28│││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是││罰金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0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執字│││第13785號(編號1至3│第13785號(編號1至3│第14147號(編號1至3│││經本院100年度聲字512│經本院100年度聲字512│經本院100年度聲字512│││9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9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9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9月,101年度│徒刑1年9月,101年度│徒刑1年9月,101年度│││執更字第278號)│執更字第278號)│執更字第278號)│└──────┴──────────┴──────────┴──────────┘┌──────┬──────────┬──────────┬──────────┐│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竊盜│偽造署押│├──────┼──────────┼──────────┼──────────┤│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11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99.08.23│100.07.17-100.07.18│100.7.18│├──────┼──────────┼──────────┼──────────┤│偵查(自訴)│臺中地檢│彰化地檢│彰化地檢││機關年度案號│99年度毒偵字第4165號│100年度少連偵緝字第│100年度少連偵緝字第││││5號│5號│├─┬────┼──────────┼──────────┼──────────┤│最│法院│臺中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後├────┼──────────┼──────────┼──────────┤│事│案號│100年度簡字第772號│100年度易字第1321號│100年度易字第1321號││實├────┼──────────┼──────────┼──────────┤│審│判決日期│100.10.31│100.12.30│100.12.30│├─┼────┼──────────┼──────────┼──────────┤│確│法院│臺中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定├────┼──────────┼──────────┼──────────┤│判│案號│100年度簡字第772號│100年度易字第1321號│100年度易字第1321號││決├────┼──────────┼──────────┼──────────┤││判決確定│100.11.21│101.01.31│101.01.31│││日期││││├─┴────┼──────────┼──────────┼──────────┤│是否為得易科│是│否│否││罰金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0年度執字│彰化地檢101年度執字│彰化地檢101年度執字│││第14623號│第826號、臺中地檢101│第826號、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助字第312號(│年度執助字第312號(││││編號5、6定應執行刑1│編號5、6定應執行刑1││││年4月)│年4月)││││││└──────┴──────────┴──────────┴──────────┘┌──────┬──────────┬──────────┬──────────┐│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10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3年10月│││(共2次)│(共7次)││├──────┼──────────┼──────────┼──────────┤│犯罪日期│100.01.17-100.02.02│99.11.10-100.02.27│100.01.31│├──────┼──────────┼──────────┼──────────┤│偵查(自訴)│臺中地檢│臺中地檢│臺中地檢││機關年度案號│100年度偵字第14614號│100年度偵字第14614號│100年度偵字第14614號│├─┬────┼──────────┼──────────┼──────────┤│最│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後├────┼──────────┼──────────┼──────────┤│事│案號│100年度重訴字第1837│100年度重訴字第1837│100年度重訴字第1837││實││號│號│號││審├────┼──────────┼──────────┼──────────┤││判決日期│101.02.09│101.02.09│101.02.09│├─┼────┼──────────┼──────────┼──────────┤│確│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定├────┼──────────┼──────────┼──────────┤│判│案號│100年度重訴字第1837│100年度重訴字第1837│100年度重訴字第1837││決││號│號│號││├────┼──────────┼──────────┼──────────┤││判決確定│101.04.10│101.04.10│101.04.10│││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罰金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第4436號(編號7至10│第4436號(編號7至10│第4436號(編號7至10│││定應執行刑10年)│定應執行刑10年)│定應執行刑10年)││││││└──────┴──────────┴──────────┴──────────┘┌──────┬──────────┬──────────┬──────────┐│編號│10│11│1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4月│││(共2次)│││├──────┼──────────┼──────────┼──────────┤│犯罪日期│100.02.05-100.03.06│100.07.17│99.10.26│├──────┼──────────┼──────────┼──────────┤│偵查(自訴)│臺中地檢│臺中地檢│臺中地檢││機關年度案號│100年度偵字第14614號│100年度毒偵字第3445│100年度偵緝字第1590││││號│號│├─┬────┼──────────┼──────────┼──────────┤│最│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後├────┼──────────┼──────────┼──────────┤│事│案號│100年度重訴字第1837│101年度易字第397號│101年度易字第530號││實││號││││審├────┼──────────┼──────────┼──────────┤││判決日期│101.02.09│101.03.08│101.03.22│├─┼────┼──────────┼──────────┼──────────┤│確│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定├────┼──────────┼──────────┼──────────┤│判│案號│100年度重訴字第1837│101年度易字第397號│101年度易字第530號││││號││││決├────┼──────────┼──────────┼──────────┤││判決確定│101.04.10│101.04.02│101.04.23│││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是││罰金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第4436號(編號7至10│第4569號│第5302號│││定應執行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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