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96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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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5年訴字第96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5月12日

裁判案由:審計法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96號原告 劉世弘
梁師發 鄭福進 被告高雄市仁武區公所代表人 呂世榮 訴訟代理人 蘇淑英 輔助參加人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代表人 江上進 訴訟代理人 張國欽
王慧玲 黃怡菁 上列當事人間審計法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6年5月12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孫奇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5月12日
書記官宋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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