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易字第185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8月08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易字第1850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建財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8月8日
刑事第十二庭法官顏銀秋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俞君中華民國107年8月8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易字第185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8月08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易字第1850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建財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8月8日
刑事第十二庭法官顏銀秋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俞君中華民國10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