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22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1月06日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220號原告乙○○訴訟代理人 林錫恩 律師
黃俊達 律師 莊信泰 律師被告甲○○訴訟代理人 蔡文斌 律師
王建強 律師 何冠慧 律師 曾靖雯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95年11月6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張桂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5年11月6日
書記官黃鋕偉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22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1月06日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220號原告乙○○訴訟代理人 林錫恩 律師
黃俊達 律師 莊信泰 律師被告甲○○訴訟代理人 蔡文斌 律師
王建強 律師 何冠慧 律師 曾靖雯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95年11月6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張桂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5年11月6日
書記官黃鋕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