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94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94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1月29日

裁判案由: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946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羅坤柜
(另案於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看守所羈押中指定辯護人 林銘宏 公設辯護人上列被告因違反槍配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9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劉為丕
法官謝枚霏法官翁儀齡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邱仲騏中華民國100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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