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0年度聲字第278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0年聲字第278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1月29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10年度聲字第2786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受刑人莊穎龍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10年度執聲字第123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莊穎龍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拾月。
理由
一、本案受刑人莊穎龍(下稱受刑人)因犯如附表所示加重詐欺等罪,由如附表所示之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不得易科罰金,亦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均經確定在案。而如附表編號8至13所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154號及如附表編號14所示本院110年度上訴字第283號,前開2案之宣判時間均同為民國110年5月18日上午11時整,有該2案之宣判筆錄影本各1件(見本院110年度聲字第2786號卷第
81、83頁)在卷可稽,而均同為如附表所示各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從而,本件由檢察官選擇向屬犯罪事實最後判決法院之一之本院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程序上合於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之規定,並無不當。而受刑人經本院函知得限期就本案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之案件陳述意見後,已陳明其並無意見,有本院陳述意見調查表1紙(見本院110年度聲字第2786號卷第111至112頁)在卷可憑。爰審酌受刑人如附表編號1至13所示各罪,均屬參與同一詐欺集團而於短期內所犯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此部分具較高之非難可責重複性,且其中如附表編號2至7所示之刑,前已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以110年度訴字第39號判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2月確定,又如附表編號8至13所示之刑,則業經同法院以109年度訴字第1154號判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確定;至受刑人如附表編號14所為則係犯與上開如附表編號1至13罪質不同之製造槍枝主要組成零件罪,而與如附表編號1至13所示各罪間,難認具有非難可責之重複性;兼為衡酌如附表編號1至14所示各最後事實審判決所載量刑斟酌事項,單一之罪宣告刑最高為有期徒刑3年等一切情狀,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至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4所示之罪,另所處併科罰金新臺幣2萬元(得易服勞役)之罰金刑,不在本案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之列,應與前開所定應執行刑併執行之,附此說明。
二、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0年11月29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張國忠
法官高文崇法官李雅俐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因疫情而遲誤不變期間,得向法院聲請回復原狀。
書記官蕭怡綸中華民國110年11月29日附表:受刑人莊穎龍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1月有期徒刑1年6月有期徒刑1年4月犯罪日期106年6月19日106年6月17日106年6月17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彰化地檢109年偵字第11581號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2592、12598、13255號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2592、12598、13255號最後事實審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1049號110年度訴字第39號110年度訴字第39號判決日期110/01/21110/02/04110/02/04確定判決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1049號110年度訴字第39號110年度訴字第39號判決確定日期110/02/19110/04/05110/04/05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否否否備註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1459號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804號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804號編號2至7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2月附表:受刑人莊穎龍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8月有期徒刑1年4月有期徒刑1年4月犯罪日期109年6月17日109年6月17日109年6月17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2592、12598、13255號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2592、12598、13255號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2592、12598、13255號最後事實審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案號110年度訴字第39號110年度訴字第39號110年度訴字第39號判決日期110/02/04110/02/04110/02/04確定判決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案號110年度訴字第39號110年度訴字第39號110年度訴字第39號判決確定日期110/04/05110/04/05110/04/05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否否否備註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804號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804號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804號編號2至7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2月附表:受刑人莊穎龍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89罪名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6月有期徒刑1年5月有期徒刑1年4月犯罪日期109年6月17日109年6月19日109年6月19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2592、12598、13255號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0725、10455號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0725、10455號最後事實審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案號110年度訴字第39號109年度訴第1154號109年度訴第1154號判決日期110/02/04110/05/18110/05/18確定判決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案號110年度訴字第39號109年度訴字第1154號109年度訴字第1154號判決確定日期110/04/05110/06/18110/06/18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否否否備註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804號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3351號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3351號編號2至7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2月編號8至13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附表:受刑人莊穎龍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01112罪名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5月有期徒刑1年3月有期徒刑1年3月犯罪日期109年6月19日109年6月19日109年6月19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0725、10455號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0725、10455號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0725、10455號最後事實審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案號109年度訴第1154號109年度訴第1154號109年度訴第1154號判決日期110/05/18110/05/18110/05/18確定判決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1154號109年度訴字第1154號109年度訴字第1154號判決確定日期110/06/18110/06/18110/06/18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否否否備註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3351號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3351號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3351號編號8至13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附表:受刑人莊穎龍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314(以下空白)罪名加重詐欺製造槍枝主要組成零件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3月有期徒刑3年(另併科罰金部分,不在聲請定刑之列)犯罪日期109年6月19日108年1月間某日至108年11月6日查獲止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0725、10455號彰化地檢109年偵字第578號等最後事實審法院彰化地院中高分院案號109年度訴第1154號110年度上訴字第283號判決日期110/05/18110/05/18確定判決法院彰化地院中高分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1154號110年度上訴字第283號判決確定日期110/06/18110/09/09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否否備註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3351號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字第3881號編號8至13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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