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附民字第1476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附民字第1476號原告 曾怡甄 被告 陳語柔 (原名 陳雨欣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易字第855號妨害名譽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前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4年3月27日刑事第四庭法官江哲瑋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書記官薛月秋中華民國1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