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壢交簡字第1342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壢交簡字第1342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6月18日

裁判案由:公共危險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0年度壢交簡字第1342號聲請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德明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0年度速偵字第250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陳德明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貳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陳德明明知酒後不得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於民國110年5月16日下午1時許起至同日下午2時30分許止,在桃園市○○區○○路○號之工廠內服用酒類,而有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之情形,竟仍基於酒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犯意,於同日下午3時許,自該處騎乘車牌號碼000-00
0號普通重型機車上路, 嗣甫 上路,旋於同日下午3時5分許,在該處為警攔檢,並於同日下午3時22分許,測得陳德明之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41毫克,始查悉上情。
二、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陳德明於警詢及檢察事務官詢問(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記載被告於偵「訊」中坦承不諱,顯有誤載,附此敘明)時坦承不諱(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0年度速偵字第2508號卷【下稱偵卷】第9至12、60頁),並有酒精測定紀錄表、車輛詳細資料報表各1份在卷可稽(見偵卷第25、27頁),足認被告出於任意性之自白與事實相符。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應予依法論科。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又被告前因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經本院以103年度桃交簡字第2223號判決各判處有期徒刑5月、5月,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確定,於105年11月27日徒刑執行完畢,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
1份附卷可參,其於徒刑執行完畢後5年內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75號解釋之意旨,其係於前案因入監執行完畢後5年內之末期再犯本案,然其前案與本案所犯既同為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且其無視己身所犯對於社會可能造成之危害非輕,猶仍再犯,足見其特別惡性,且前案因入監執行完畢後並無成效,亦徵其對於刑罰反應力殊嫌薄弱,當須延長其矯正期間,以助其重返社會,並兼顧社會防衛之效果,是如予加重本刑,並無使其所受刑罰超過其所應負擔罪責之罪刑不相當情形,應依刑法第47條第1項之規定加重其刑。爰審酌被告服用酒類後,仍貿然騎乘普通重型機車上路,除危及己身安危,亦罔顧公眾往來之交通安全,並對其他用路人之生命、身體及財產造成相當程度之潛在危險,且為警攔檢後測得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41毫克等情,復依卷附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所示,包含前揭構成累犯之前案紀錄,本案已係被告第7次酒後駕車遭查獲猶未記取教訓之品行,實應嚴予非難,惟念其犯罪後坦承犯行之態度,兼衡其於警詢時自述國小畢業之教育程度、以工為業、家庭經濟狀況小康(見偵卷第9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及罰金如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第47條第1項、第41條第
1項前段、第42條第3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於本院合議庭。
本案經檢察官葉益發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華民國110年6月18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陳柏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鍾宜君中華民國110年6月18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5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
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曾犯本條或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5年內再犯第1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